广西国家级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增至11个

  南宁1月9日电(杨陈 包拥军)据广西检验检疫局9日通报,截止2016年底,广西已建成11个国家级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居全国中上水平。

  据国家质检总局公布了2016年国家级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简称“出口示范区”)名单,广西新增2家,分别是桂林市平乐县蔬菜水果出口示范区、荔浦县竹木制品(衣架)出口示范区。加上之前获批的9个出口示范区,目前广西获批国家级出口示范区总数达到11个。

  上述示范区出口的产品包括蔬菜、水果、茶叶、粮食、生猪、竹木产品(衣架)以及鱼类、虾类、贝类等养殖水产品,主要出口到美国、欧盟、日本、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越南等国家或地区。

  广西检验检疫局工作人员介绍,在当前全球经济复苏乏力的当下,出口示范区建设对扩大广西优势特色食品农产品出口、推动广西外贸稳定增长、服务“三农”意义重大。

  为此,近年来广西检验检疫局不断加强与自治区农业厅、商务厅、水产畜牧兽医局、地方政府合作机制建设,充分发挥检验检疫部门在职能、信息、技术上的优势,强化指导,完善服务,采取多项措施积极推动出口示范区建设。同时,给予出口示范区出口企业检验检疫通关便利措施,比如简化出口备案注册程序、优先推荐国外卫生注册、优先享受境外通关便利化、快速验放、对出口示范区企业及技术人员开展专题培训、提供进口国家和地区最新的食品农产品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和咨询服务等。从而有效带动了广西优势及特色产品出口,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据统计,广西各出口示范区自创建以来,累计实现产值约30亿美元,出口创汇约10亿美元,累计创建国际品牌6个、国内品牌26个,带动就业80多万人。出口示范区建设促进了农业产业转型升级,外贸结构优化,形成了出口竞争新优势。多年来广西出口食品合格率均保持在99.9%以上。

  为持续推进出口示范区建设,广西检验检疫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未来将进一步贯彻落实广西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的指导意见,密切与相关政府部门的沟通与合作,与其它国内特色示范区建设相结合,加强对出口示范区建设的技术指导,积极发挥现有国家级出口示范区的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全区各地市广泛开展出口示范区建设,持续提升广西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促进产品出口。(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