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为了营造山清水秀的自然生态,实现环境和经济协调发展,自治区政府近日印发实施《广西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十三五”规划》(简称《规划》)。那么,《规划》主要提出了哪些目标?我区将采取什么策略、举措实现环境保护、生态建设的整体蓝图?12月19日,自治区环保厅、林业厅有关负责人就此接受记者采访,并对社会公众关心的一些问题进行了解读。
目标:
2020年全区生态环境质量保持全国前列
根据《规划》总体目标,到2020年,全区生态环境质量保持全国前列,水、空气、土壤等环境质量总体保持优良,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达到国家要求,环境风险得到有效防范,国土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稳固,生态公共服务更加完善,“一屏五区一走廊”生态安全体系基本形成。
据介绍,《规划》为“十三五”广西生态环境质量设定了相关具体的规划目标。其中,大气方面,到2020年,设区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91.5%以上,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未达标设区城市下降15%。
水方面,主要河流断面水质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96.2%以上,消除劣V类水体,设区城市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大于94.9%,县级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90%以上,近岸海域水质优良(一、二类)比例达到国家考核要求。
减排方面,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总量均削减1%,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均削减13%。
生态方面,到2020年,森林覆盖率达到62.5%,森林蓄积量达到8亿立方米;近岸海域自然岸线保有率不低于35%,城市(县城)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大于38%,人居生态环境显著改善。
同时,“十三五”期间,我区在受污染耕地和受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也要达到国家要求。《规划》提出,以影响农产品质量的土壤污染问题为重点,2017年底前编制完成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方案,建立项目库。到2020年,完成河池等典型地区土壤污染综合治理示范区建设,力争河池市先行示范区土壤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开展一批工矿废弃地和搬迁遗留地进行综合治理,对全区20个污染严重的废弃砒霜遗留场地进行分类综合治理。
此外,我区还将做好风险防控,不发生重大及以上级别突发环境事件。《规划》要求要严格环境准入,优化产业结构调整和布局,推进涉重行业企业清洁生产,强化对涉重企业和尾矿库的环境监管。到2020年,全区重点行业的重点重金属排放量要比2013年下降10%。
策略:
“三步走”+“六步工作法”全面治污
基于对“十二五”我区环保工作的全面回顾、对“十三五”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分析研判,我区“十三五”环境保护工作的总思路是,坚持以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以落实“三个十条”为内容,以污染减排为抓手,以确保环境安全为底线,开启全面治污新征程。
“十三五”期间,我区环保工作采取“三步走”战略。第一步,2016年环境问题大诊断。按照桂林市环保综合督查的模式,对全区14个设区市集中开展环保综合督查,对环境问题全面诊断,查清病因、制定措施、落实责任。第二步,2017-2019年环境问题大治理,对诊断出的问题进行全面治理,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改善环境质量。第三步,2020年环境质量大提升、大考核。
同时,我区将考核各市5年工作成效,落实《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实施专业查污、专业控污、帮企减污、督政治污、依法惩污、公众评污的“六步工作法”。
举措:
“督企”治污向“督政”治污转变
那么,在执行层面,我区将采取哪些具体措施确保2020年全区生态环境质量保持全国前列呢?
在制度改革上,我区“十三五”时期将由“督企”治污向“督政”治污转变。《规划》提出,建立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度、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环境审计制度,把生态环境质量作为党政领导班子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明确生态保护监管职责相关部门的环境保护责任。从2017年起,对全区及各设区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环境目标进程情况进行监测评估。到2020年,自治区级、设区市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完成对设区市、县党委和政府及其部门的环保综合督查。
同时,我区将建立统一的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到2020年,全区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基本实现环境质量、重点污染源、生态状况监测全覆盖,基本建成生态环境监测大数据平台,各级各类监测数据系统互联共享,进一步提升全区的监测预报预警、信息化能力。
此外,为确保重点任务的完成,我区还将加大在环境保护、生态建设方面的资金投入。据悉,《规划》提出13个环境保护重大工程和10个生态建设重大工程,包含重点项目142项。其中,广西大气污染综合防治工程、广西重点流域保护与治理工程等13个环境保护重大工程,预计总投资约1057亿元,生态建设共实施森林生态系统保护与恢复工程等10个生态建设重大工程预计总投资约741.8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