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殷实 发展跃升 绿色崛起 与全国全区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隆重开幕
赵德明主持大会 李宏庆作政府工作报告 韦丽萍作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贺州讯 (记者毛明志)在新的起点上,把握新机遇、适应新常态、展现新作为。10月26日上午,贺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贺州传媒中心隆重开幕。这是贺州市跨入“十三五”以来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大会将确定政府今后五年主要的目标、任务和工作,审议各项报告,选举产生新一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市人民政府领导班子、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上午8时30分许,来自全市各行各业、各条战线的人大代表带着239万贺州人民的重托,履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精神抖擞地出席开幕大会。
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赵德明、李宏庆、韦丽萍、唐毓流、于枝周、闭海东、黄少雄、卿汤义、肖民在主席台前排就座。
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应到代表324人,实际到会305人,符合法定人数。
大会由赵德明主持。
上午会议共有六项议程,一、市长李宏庆作政府工作报告;二、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韦丽萍作贺州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三、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成广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四、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远波作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五、表决通过选举办法草案;六、表决通过关于设立贺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的决定草案。
市长李宏庆向大会作《政府工作报告》。报告分三个部分:一是过去五年的工作回顾;二是今后五年的奋斗目标和主要任务;三是加强政府自身建设。
李宏庆在回顾五年的工作时说,过去五年,在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我们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全面实施“工业立贺、富民强市”和“生态立市、产业强市、开放兴市”发展战略,统筹推进经济社会发展,较好地完成了市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政府工作报告归纳过去五年贺州的发展,主要体现在综合经济明显提升;“生态贺州”形象明显提升;外联内通能力明显提升;人民生活水平明显提升。
对今后五年的发展,李宏庆说,根据市第四次党代会精神和市“十三五”规划纲要,市政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市第四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在新的起点上,把握新机遇、适应新常态、展现新作为,深入践行“五大发展理念”,坚持改革创新和向东开放,全力发展壮大碳酸钙、新型建筑材料和生态健康三大产业集群,着力补齐基础设施和民生短板,推动贺州科学发展转型跨越,基本建成广西对接东部和中部地区的重要门户和枢纽,努力实现“生活殷实、发展跃升、绿色崛起”,与全国全区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根据上述总体要求,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今后五年的奋斗目标是:综合实力更加壮大;特色产业更加优化;城乡发展更加协调;改革开放更加深入;生态优势更加凸显;人民生活更加殷实。
为此,新一届政府将着重抓好六个方面工作:一是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推动产业发展向中高端迈进;二是坚定不移推进供给侧改革,进一步增强经济发展内生动力与活力;三是深入实施“向东开放”战略,推动实现区域发展新定位;四是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构建全域一体化新型城镇体系;五是全力打赢脱贫攻坚战,与全国全区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六是持续保障和改善民生,确保改革发展成果人民共享。
李宏庆最后说,回顾五年成就,鼓舞人心;展望未来前景,催人奋进。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我们要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凝心聚力、锐意进取、真抓实干,为全面完成“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加快实现发展新定位、与全国全区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总体目标而努力奋斗。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韦丽萍代表市三届人大常委会向大会作了贺州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报告总结回顾了市三届人大常委会五年以来的工作。指出,五年来,常委会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自觉服务改革发展大局,积极履职,创新实践,勇于担当,务实作为,在历届市人大常委会奠定的良好基础上,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推动经济社会全面进步作出了积极贡献。
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报告对于今后五年的工作提出五个方面的建议,一要全面贯彻落实市第四次党代会精神,全力推动贺州绿色发展;二要进一步加强立法工作,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有力法制保障;三要进一步深化人大监督职能,增强监督工作实效;四要进一步发挥代表主体作用,支持和保障人大代表依法履职;五要进一步推进常委会建设,切实提升依法履职能力。
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成广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远波作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应邀列席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的有,不是市四届人大代表的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在我市工作的全国人大代表、自治区人大代表,政协贺州市第四届委员会委员,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驻贺的自治区政协常委、贺州军分区司令员、市委副秘书长、市人民政府市长助理、副秘书长,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副秘书长、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市直处级单位主要负责人、中直和区直驻贺单位主要负责人、市直属企业主要负责人、大中专院校主要负责人、在原地区人大工委、市人大常委会工作过的正厅长级领导同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