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产业化扶贫示范项目将收官 6亿多元分配到县

  聚焦脱贫攻坚

  我区产业化扶贫示范项目将收官

  ■投入5亿多元覆盖50个国家级和自治区级贫困县2300多个村

  ■集中力量投入模式、采取竞争立项方式成为我区“十二五”扶贫突出亮点

  “十二五”以来,我区实施的“十百千”产业化扶贫示范工程项目,投入5亿多元覆盖50个国家级和自治区级贫困县2300多个村,达到预期目标。日前,自治区扶贫办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项目成果实现了“两个转变”,竖起“一面旗帜”。“两个转变”,即特色优势产业在资金支持上更加集中投入,产业扶贫向产业化方向转变;“一面旗帜”,即采取竞争方式确定项目。

  “十二五”之初,我区探索性地提出实施“十百千”产业化扶贫示范工程,即在全区范围内建设十片以上特色优质高效、连片在1000亩以上的种植示范基地或特色高效的养殖示范基地,扶持培植100家以上年销售额在1亿元以上、具有较强带动能力的扶贫龙头企业,通过示范基地和扶贫龙头企业带动1000个以上贫困村成为产业化扶贫示范村。据悉,项目采取竞争方式确定,由各项目县根据竞选指南申报,并采取材料和陈述分别评审打分的方式,按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年度项目和新增项目,这些有益探索提升了我区农业产业扶贫工作的专业化、规模化和现代化水平。

  项目的影响不仅限于其项目本身,还深刻影响了我区各地对扶贫产业发展模式的探索,许多市、县纷纷效仿“十百千”产业化扶贫示范工程这样的集中力量投入模式,采取竞争立项的方式,建立市、县级的连片开发产业示范基地,带动更多的贫困村、贫困户参与扶贫产业开发。

  据了解,项目从2011年实施至今年二季度,已完成种植36.96万亩,低产改造23.83万亩,家禽养殖17.69万羽,家畜养殖26.35万只,淡水养殖4200箱,项目覆盖2314个村,贫困农户15.66万户。今年是我区项目收官之年,有关部门将系统总结其成效与问题,为之后的扶贫产业开发工作积累更多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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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亿多元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到县

  ■突出贫困人口和贫困村两个因素分配

  ■重点支持2016年计划脱贫摘帽的贫困县、贫困村和贫困人口

  7月19日,记者从自治区扶贫办获悉,自治区本级安排今年第二批补助市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6.2亿多元,日前已全部按因素法切块分配到县。据悉,本批资金所有项目在今年12月31日实施完毕。

  据介绍,这批资金分配有两大特点:一是突出贫困人口和贫困村(含贫困发生率在25%以上的非贫困村)两个因素分配;同时贫困人口因素向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片区县和自治区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享受待遇县、片区天窗县倾斜。二是重点支持2016年计划脱贫摘帽的贫困县、贫困村和贫困人口。

  在专项扶贫资金的使用上,我区紧紧围绕贫困人口、贫困村和贫困县脱贫摘帽目标,采取多种方式扶持到户,确保扶贫对象得到精准有效扶持。同时,鼓励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方式创新:一是推进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到村到户管理模式;二是鼓励推进资产收益扶贫;三是对扶贫小额信贷给予财政贴息。

  本次切块分配下达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由各县根据已经下达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其他相关专项资金统筹安排使用,重点用于扶贫项目贷款贴息和由县级负责的到户扶贫小额贷款贴息补助、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金补助、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发展,适当用于贫困村及贫困发生率在25%以上的非贫困村中20户以上未通路自然屯的道路建设及贫困户危房改造补助。

  对列入今年脱贫计划的1000个贫困村中具备条件的合作组织,各县没有从今年自治区切块下达的合作组织发展资金中予以支持的,应从本次下达资金中按20-30万元标准予以保障。具备条件的合作组织补助标准为:财政每补助1万元,合作组织至少扶持带动一户贫困户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