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出台教育精准脱贫实施方案 四个100%助贫困生入学就业

  自治区教育厅近日下发《教育精准脱贫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决定在全区约100万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中实施教育精准脱贫专项行动,确保实现四个100%,即:100%贫困初中毕业生升入高中阶段学校就读,100%贫困学生获得精准资助,100%贫困学生得到结对帮扶,100%中职学校、高等学校贫困毕业生顺利就业创业。

  贫困初中毕业生100%升高中

  在高中阶段教育方面,实现贫困初中毕业生100%升入高中阶段学校就读。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统一招生报名,实行双志愿填报制,按照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招生6∶4的比例下达招生计划。各地初中学校应指导贫困学生填报升学志愿。

  同时,择优遴选招生学校,确保贫困学生享受到优质的教育。原则上,每市选择1-3所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面向全区或全市招收50-150名优秀的贫困初中毕业生;市直、县级普通高中(含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星级特色普通高中),要全部招收招生计划范围内报读的优秀的贫困初中毕业生,城区籍贫困学生可优先选择市直普通高中。自治区择优遴选国家改革示范校、自治区示范性中职学校和行业特色鲜明的中职学校面向全区贫困学生招生。

  今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2950人

  在高等学校招生方面,加大高校贫困专项计划招生力度,2016-2020年将单列1.6万招生计划,用于招收贫困学生和农村家庭学生。其中,国贫专项计划安排区内本科2200个招收计划,主要面向全区34个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和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享受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待遇县考生进行招生;自治区贫困专项计划安排区内本科第一批高校800个招生计划,面向国家及自治区级贫困县农村考生进行招生;精准脱贫专项计划安排区内本科和高职高专院校共1.3万个招生计划,专项用于招收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今年,我区就安排了2950个普通高等教育贫困专项招生计划。

  贫困学生100%获资助

  我区将多渠道筹措资金,实现贫困学生100%获得资助,结对帮扶要覆盖100%的贫困学生。

  在普通高中教育方面,实施对贫困学生就学免除普通高中学杂费政策。并按照现行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给予贫困学生每人每学年平均2000元资助,确保贫困学生全部享受该项助学金、且获得最高档次资助(下同)。

  在中等职业教育方面,逐步推进实施贫困学生免除中职教育学杂费政策。按照现行标准,给予其中一、二年级贫困学生每人每学年2000元资助。

  在高等教育方面,给予贫困学生每人每学年平均3000元资助。同时,积极引导其申请获得每人每年最高8000元国家助学贷款,并按需求保证每人获得一个学校勤工助学岗位。

  100%贫困毕业生有就业出路

  广西相关部门将针对贫困学生的具体情况提供精准就业指导,实现100%贫困毕业生就业创业或升学深造,确保“一人就业,全家脱贫”。

  例如,遴选100个规模大、信誉好、能提供就业实习岗位的企业建立教育精准脱贫就业实习基地;组织教师与贫困学生结对帮扶,负责对贫困生进行职业生涯规划、就业指导和就业后支持;在各市和区直各高校、职业学校设立30个教育脱贫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整合企业就业资源,统计分析贫困毕业生基本信息,将优质就业岗位优先向贫困生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