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逐步放开售电业务 鼓励社会资本成立售电主体

  

广西:逐步放开售电业务 鼓励社会资本成立售电主体

  自治区发改委、工信委、物价局、能源局相关领导出席发布会。广西新闻网记者 黎超摄

  南宁6月9日讯(记者 黎超) 6月8日,记者从广西电力体制改革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广西将放开售电侧市场,逐步向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放开售电业务。同时将多途径培育售电主体,鼓励社会资本投资成立售电主体,允许其从发电企业购买电量向用户销售。

  此次电力体制改革提出,将从电价改革、电力交易市场机构组建、电力市场建设、发用电计划放开、售电侧改革等方面进行全方位改革,重点解决广西电价形成机制不顺、部分资源型优势企业“用不起电”与火电“发不出电”的矛盾日益突出、电网低买高卖统购统销、电网重复建设与不足并存等突出问题。

  试点设立售电公司推进售电侧改革

  一直以来,电力购销一直由电网企业垄断。此次电力体制改提出放开售电侧市场,广西试点推进来宾市河南工业园区售电侧改革工作,以通过试点先行,以点带面,逐步放开广西售电侧市场的改革和发展。

  据了解,2015年11月,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作为主要发起人以混合所有制的形式,与北京煜邦电力技术有限公司共同商定以70%、30%的股比,出资2.1亿元设立广西广投乾丰售电有限责任公司,并于2016年1月21日正式揭牌成立。

  广西广投乾丰售电有限责任公司主要负责推进广西售电侧改革工作,积极探索投资建设增量配电网,发展增量配售电业务,为全区售电侧改革积累经验。

  2016年4月26日,广西广投乾丰售电有限责任公司与广西来宾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商定以80%、20%的股比,共同出资2.1亿元出资设立合资公司,专项推进来宾市河南工业园区售电侧改革。

  组建相对独立的电力交易机构

  此次电力体制改革将坚持市场化改革将原来由电网企业承担的电力交易业务和电网其他业务分开,实现交易中心管理运营与各类市场主体相对独立。

  广西电力交易中心不以营利为目的,交易中心的日常业务不受市场主体干预,交易业务与电网其他业务分开。

  广西电力交易中心作为全区统一的电力交易机构,服务于全区范围电力市场主体,业务协同广州电力交易中心和其它服务于有关区域电力市场的交易中心。广西电力交易中心不断扩大交易服务范围,推动市场间相互融合,促进电力资源在更大范围内优化配置。

  交易中心独立核算,自主经营,收支平衡,在为市场主体提供交易服务的同时,按规定向市场主体合理收费,主要包括注册费、年费和交易手续费等,并依法缴纳各项税费。

  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的要求,今年7月份将挂牌成立广西电力交易中心,开展相关电力交易业务。

  试点建立过渡期电价随购电成本联动调整机制

  考虑到近年来广西经济下行压力大,广西电网公司购电成本大幅下降以及工商业企业反映的用电贵导致经营困难问题等多方面因素,广西拟通过建立购电成本与工商业用电价格联动机制的方式,适当降低工商业用电价格,扶持企业渡过经济困难期,即建立购电成本与工商业用电价格联动调整机制,将上网侧因水火结构变化导致的上网侧购电成本变动传导至用户侧,对用户侧销售电价实行周期动态调整(用户侧调整对象主要为工商业用户,居民用户和农业用户暂不参与调整)。

  今年4月,自治区物价局向国家发展改革委上报关于建立购电成本与工商业用电价格联动机制的方案。目前,自治区物价局正加强衔接沟通,努力推进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