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关于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若干措施的意见》(下称《意见》)新闻发布会在南宁召开。广西新闻网 冼妍杏 摄
南宁4月27日讯(记者 冼妍杏)为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切实降低我区实体经济企业成本,进一步改善企业发展环境,4月27日,《关于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若干措施的意见》(下称《意见》)新闻发布会在南宁召开。《意见》中的主要政策措施共41条,分为七个部分,政策实施后,预计直接为企业减轻负担300亿元左右,这对我区企业及经济发展是重大利好。
《意见》中的主要政策措施共41条,分为七个部分:
一是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2016年,进一步取消、下放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200项以上,清理规范150项以上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加快推进广西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
二是降低企业税赋负担。全面推开“营改增”改革,支持房地产行业去库存,落实缓缴税款政策。其中,“营改增”是影响范围比较大的一项政策,《意见》第5条明确:从2016年5月1日起,将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实现货物和服务行业全覆盖。
三是降低行政事业性等项目的收费。减免一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以及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中介服务收费项目,停免征部分政府性基金,实施涉企收费清单管理,建立企业收费负担投诉举报体系。
四是降低企业人工成本。降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并允许困难企业缓缴,降低企业缴纳住房公积金成本,加大对企业的职业培训补贴力度。
五是降低企业融资和财务成本。引导金融机构降低利率水平,进一步清理银行业金融机构服务收费,充分发挥政策性融资性担保和再担保公司作用,降低担保费率。
六是降低电力成本。改进企业减产停产期间基本电费计费方式,继续实施临时丰枯水期季节性电价,开展峰谷分时电价政策试点,推进电力市场化改革和电力直接交易。
七是降低企业物流成本。积极发展多式联运,全面规范港口、机场、铁路经营性收费项目,执行铁路运价政策。
据了解,《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若干措施的意见》(桂政发〔2016〕20号)已于4月25日正式印发实施。政策实施后,将直接为企业减轻负担300亿元左右,这对我区企业及经济发展是重大利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