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闭会 彭清华主持并讲话

  南宁讯 (记者/许丹婷)3月31日下午,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完成各项议程后在南宁闭会。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彭清华主持会议并作讲话。

  会议表决通过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南宁等十四个设区的市和全区县、乡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时间的决定,关于南宁等十四个设区的市和全区县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名额的决定;表决通过了自治区蚕种管理条例;表决通过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自治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自治区实施代表法办法和自治区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的决定,关于修改自治区烟草专卖管理条例等三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关于批准南宁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南宁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等八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的决定;分别表决通过了关于批准《南宁市地方性法规制定条例》《柳州市立法条例》《桂林市地方性法规制定条例》《梧州市立法条例》《北海市立法条例》《防城港市立法条例》《钦州市立法条例》《贵港市立法条例》《玉林市立法条例》《百色市立法条例》《贺州市立法条例》《崇左市立法条例》的决定;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完成各项议程后,彭清华作了讲话。他指出,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开局之年,也是推进结构性改革的攻坚之年,做好今年各项工作意义重大。全区各级人大要把学习好、贯彻好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精神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兴起学习贯彻大会精神的热潮,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把大会确定的目标任务和重大举措落实到人大工作中去,依法履行职责,发挥职能作用,在加快实现我区“两个建成”目标的征程中实现新作为,作出新贡献。

  彭清华强调,要狠抓落实,全力做好今年各项工作。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今年的工作要点和工作计划都已经明确,关键是要抓好落实、抓出成效。要加强指导,切实做好今年我区市县乡三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要加强对市县乡人大换届选举的工作指导和法律监督,推动换届选举工作依法、规范、有序开展。各级人大党组要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作用,贯彻党委意图,及时掌握情况,依法依规做好相关工作,确保市县乡三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目标任务和人事安排大格局顺利实现。

  会上,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举行了颁发任命书和宪法宣誓仪式。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危朝安、杨道喜、刘新文、高雄、荣仕星、王跃飞,秘书长蒋明红等出席会议,自治区副主席胡焯,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黄克、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崔智友等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