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9日,记者从自治区水库移民工作管理局获悉,“十二五”期间,我区发放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直补资金52.43亿元,保障了全区170多万大中型水库移民的基本生活。
广西现有水库4700多座,其中纳入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范围的水库274座,另外外省有15座大中型水库有移民搬迁到我区安置,水库移民分布在全区14个市111个县(市、区),共有水库移民及涉及人口571万人,占全区总人口的11%,占全区农村人口的18%。其中经水利部核定纳入后期扶持范围的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174多万人,另有大中型水库淹田淹地不搬迁移民143万多人、非农业户口移民16万多人、1985年以前为安置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调出土地的原住村民180万多人、小型水库扶助移民57.48万人。
为促进惠民政策的全面落实到位,我区各级水库移民管理部门完善后期扶持资金定期发放长效机制,明确在中央资金不能及时到位时,由自治区财政先行垫支,确保在季度末将后期扶持资金拨付到各市、县,以便及时兑现给移民群众。规范后期扶持资金发放各个环节的管理,确保及时足额发放移民后期扶持直补资金,保障移民基本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