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加大扶贫工作力度 贫困人口贷款可享政府贴息

  广西财政将持续加大对扶贫工作的支持力度

  贫困人口贷款可享受政府贴息

  近日,自治区政府印发了《“十三五”全区脱贫攻坚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未来几年将不断加大对扶贫工作的投入力度,重点支持贫困地区异地扶贫搬迁、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卫生民政等社会事业多个方面,让农民赚得了钱、出村方便、住得安心、生病住院有保障。同时,财政还将发挥杠杆作用,给予贫困人口贷款更多贴息,给予农业保险更多补贴。

  资金安排 每年1亿助中小微企业发展

  广西财政针对扶贫的投入将主要用于异地扶贫搬迁、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卫生民政等社会事业多个方面。

  在异地扶贫搬迁方面,广西财政主要支持异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搬迁对象住房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生产设施建设等配套设施建设,着力改善搬迁对象生产生活条件,保障移民安置工程顺利实施和可持续发展。

  在产业扶持上,《方案》提出,要支持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优势特色种植业、畜牧水产养殖业、林业、农产品加工和流通业、休闲农(林)业和乡村旅游等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形成一村一品、一户一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格局。

  自治区每年从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资金及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统筹安排1亿元,支持贫困地区新引进本市以外且能带动贫困户增收的劳动密集型、农林产品初加工和产业链配套等中小微企业发展,为其提供基础设施建设补贴、贷款贴息和信用担保等支持。

  积极争取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专项资金;对未列入国家支持的贫困县,统筹自治区促进贸易发展专项和服务业发展专项等资金,给予一定补助,支持脱贫攻坚农村电子商务发展。

  医疗补贴 政府对新农合交费实行补助

  为了防止“因病返贫”的情况发生,在卫生方面,《方案》提出要将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医保范围中,支持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统筹协调建立与新农合制度有效衔接的大病保险制度。实行新农合交费补助,对未列入参加新农合个人交费政府补贴的农村贫困人口,其个人交费部分由县级政府按交费标准给予适当补助。

  在贫困地区,很多人还需要政府救济,财政资金在这方面也将给予保障。《方案》要求,各地要统筹用好贫困群众生活救助资金、农村特困人员供养、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等财政补贴政策,落实好医疗救助政策。严格按照农村居民生活费用支出法制定并公布新的农村低保保障标准,逐步提高补助水平。

  在教育方面,广西将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就学实施15年免费教育,即免除学前教育保教费,实施普通高中免除学杂费,逐步分类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免除学杂费,加大对贫困县教育投入,从根本上阻断贫困代际传递。

  为了让贫困村基础设施更完善,《方案》提出要安排各项转向资金支持贫困地区通乡、通村、通屯道路建设;支持贫困地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对于农村的危房也要及时改造,优先安排建档立卡非异地搬迁贫困户,并适当提高补助标准,实行差异化补助。

  金融贷款 贫困人口贷款可享政府贴息

  财政资金是有限的,不能解决所有的资金问题,《方案》在如何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上也提出了一些激励传导机制。对金融机构来说,如何让他们愿意把钱贷给贫困的农民而不用担心收不回钱呢?自治区将继续实行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政策、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政策和农村银行网点建设扶持政策,相关奖励政策优先向贫困地区金融机构倾斜,重点体现金融机构增加对贫困地区涉农贷款的奖励,引导金融机构在贫困地区布点,增加信贷投放量。

  同时,将考虑支持各级政府和金融机构按合理分担比例建立贫困户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共同分担贷款损失。

  除了金融机构的后顾之忧,贫困户贷款的层层手续能不能减少,贷款利息还不起怎么办?《方案》提出,要加大扶贫贷款财政贴息力度。给予建档立卡贫困户免抵押、免担保、5万元以下、3年以内的小额信用贷款支持。同时,对扶贫小额信用贷款额度在10万元以下、期限在3年以内的,由县级财政按实际贷款额度、贷款期限和不高于同期人民银行基准利率给予全额贴息,使所有有劳动能力、有贷款意愿、有一定还款能力和讲诚信、具有良好还款意愿的贫困户能够得到免抵押、免担保、财政贴息的小额信贷,解决贫困群众贷款难、贷款贵问题。

  农业保险 加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力度

  农民种地看天吃饭,一场天灾就有可能让农民一年的付出血本无归。近几年,广西在水产养殖、水稻种植等方面都有农业保险参与。

  根据《方案》,下一步广西还将继续加大农业保险保费财政补贴力度,将在现有产业发展引导基金中设立扶贫产业发展子基金,重点支持自治区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到贫困地区带动贫困户发展产业。支持和鼓励各地统筹自治区补助和本级安排的相关资金设立扶贫产业发展基金,支持本地扶贫龙头企业发展。

  《方案》还提出要利用自治区补助、市县财政安排的扶贫资金和社会帮扶等资金,支持贫困村建立资金互助组织,每个贫困村互助资金不少于50万元。允许村级互助资金作为贷款担保资金或参加增信类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