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启动全面“营改增”工作

  南宁讯 近日,我区国税部门已经启动“营改增”全面推开相关工作,确保5月1日与全国同步实现税制转换改革。

  据悉,我区“营改增”改革于2013年8月1日启动,已先后覆盖交通运输、邮政、电信及部分现代服务等行业。广西国税有关部门统计,自试点实施以来,累计减税超过60亿元。

  自治区国税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此次“营改增”试点范围扩大至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行业,涉及我区约20万户纳税人。此次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后,现行营业税纳税人将全部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

  有关专家分析,“营改增”后,我区纳税人将迎来减税利好,经营成本会进一步下降。建筑和房地产业方面,在没纳入试点前,纳税人购买不动产和支付应税服务无法抵扣,纳入“营改增”后,经营成本中不再含有营业税;金融业方面,由于“营改增”后购进固定资产可以抵扣,有助于金融业进一步加大自助终端、计算机设备等固定资产采购力度,有利于加快产业升级的步伐。

  据了解,全面推开“营改增”后,生活性服务业将整体减税。我区生活性服务业主体主要是小规模纳税人,“营改增”后小规模纳税人按3%的征收率征税,比营业税5%的税负大幅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