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财政工作“十二五”回顾与“十三五”展望

克难攻坚书华章 科学理财谱新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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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2015年全区财政收支情况

 

  “十二五”开局之年,面对经济社会发展和财政改革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自治区财政厅新一届党组审时度势,谋篇布局,提出将打造“五个财政”(即发展财政、民生财政、和谐财政、绩效财政、透明财政)作为“十二五”时期广西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5年来,在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的时代背景下,面对错综复杂的经济形势和艰巨繁重的改革任务,全区各级财政部门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不断丰富打造“五个财政”的内涵和手段,迎难而上、从容应对,为实现广西“十二五”规划各项目标任务和推进“两个建成”奋斗目标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

  打造发展财政

  经济提速增效实现新突破

  “十二五”时期,全区各级财政部门立足后发展欠发达的区情,切实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在支持经济提质增效的基础上,促进财政综合实力逐年壮大,财政收支规模每年都上新台阶。

  财政收入总量翻番。“十二五”时期,全区财政收入总量达到9849.13亿元,比“十一五”时期增加5537.64亿元,为“十一五”时期收入规模总量的2.3倍;全区财政支出总量达到16295.38亿元,比“十一五”时期增加9653.40亿元,为“十一五”时期支出规模总量的2.5倍。其中,2015年全区财政收入2332.96亿元,地方税收收入总量首次突破千亿元,财政收入自2013年首次突破2000亿元以来,规模进一步壮大;2015年全区财政支出4076.42亿元,首次突破4000亿元大关,自2010年突破2000亿元大关以来,短短4年间翻一番,规模迅速壮大。市县财政收入也实现快速增长,到2015年,全区已有8个地级市财政收入超100亿元,有25个县(市)财政收入超10亿元,首次实现14个地级市财政支出全部超100亿元。“十二五”时期,广西累计争取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资金8611.78亿元,比“十一五”时期增加5149.53亿元,增幅达148.7%。

  全力支持自治区重大战略实施。累计争取中央预算内基建投资545.43亿元,安排自治区预算内基建资金57亿元,支持保障性安居、重大水利、易地扶贫搬迁、节能循环经济和资源节约、社会事业和社会管理等重点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筹措418.91亿元支持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累计投入资金128亿元,大力支持新型工业化跨越发展,重点加大对重点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中小微企业的扶持力度。积极促进区域统筹协调发展,专项安排本级财政资金72亿元支持“双核驱动”“三区统筹”战略,加快北部湾经济区、西江经济带、左右江革命老区建设。

  积极创新财政支持发展方式。采取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整合专项资金、加快预算支出进度等措施,加大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力度。积极推进投融资改革,设立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积极推广使用PPP模式,以市场化运作模式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作用。做强做大地方金融实力,累计整合安排财政资金200多亿元,通过费用补贴、贷款奖励、税收优惠、资本金注入、股权投资等措施,支持金融改革、“中小微企业”融资、“三农”发展和发展普惠金融。

  深入推进减费降负。累计取消行政事业性收费198项,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超过10亿元。

  打造民生财政

  公共服务均等化取得新成效

  “十二五”时期,全区各级财政不断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将更多财政资金投向民生领域。

  着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5年来,全区财政民生支出规模达12562.31亿元,年均增长17.2%,规模总量为“十一五”时期的2.8倍,占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平均比重为77.1%,占比高于“十一五”时期的平均占比(67.6%)9.5个百分点,有力推动了教育、文化、体育、卫生、就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困难群体生活保障、住房保障等社会事业发展,初步建立了涵盖各类群体、针对各类基本需求的社会保障体系,财政民生保障机制进一步健全,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和均等化程度显著提高。

  坚持向市县下移支出重心。进一步加大自治区对下转移支付力度,“十二五”累计下达市县转移支付资金7378亿元,年均增幅13.5%,比“十一五”增加4624.0亿元,增长167.9%。2015年下达市县一般性转移支付首次超过1000亿元,占整体转移支付比重56.8%,比2010年提高12.4个百分点。财力重心的下移,切实提高了市县政府基本财力保障水平,有力地推进了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十二五”末,县级人均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142元,比“十一五”末增加2722元,增长112.5%。市县财政支出规模和占比均有显著提升。“十二五”时期,全区市县财政支出完成1.31万亿元,自2012年突破2千亿元大关以来,2015年突破3千亿元,规模迅速壮大,为“十一五”时期支出规模的2.6倍,年均增长16.2%。全区市县财政支出占全区财政支出的比重由2011年的75.9%逐年递增至2015年的83.2%,年均占比80.6%,高于“十一五”时期年均占比(76.6%)4个百分点。

  全力保障为民办实事项目资金。以为民办实事项目为载体,在认真谋划提出年度项目计划,为自治区党委、政府当好参谋的同时,千方百计筹措落实资金并切实加强资金监管,确保了各项惠民工程的顺利实施。“十二五”时期,累计拨付自治区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资金2648.91亿元,超过计划筹措资金478.37亿元,每年均超额完成项目资金筹措任务。

  打造和谐财政

  财政可持续发展得到新提升

  “十二五”时期,广西财政不断提高财政服务和谐发展和财政自身和谐发展的水平,促进财政事业可持续发展。

  不断优化财政收入结构。严格按照新预算法完善收入组织方式,优化财政收入结构,提高财政收入增长质量。“十二五”时期财政收入占GDP的平均比重为13.8%,高于“十一五”时期的平均占比1.5个百分点。财政收入结构逐年优化,剔除2015年政府性基金转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影响,按同口径计算,“十二五”期间全区非税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的比重由2011年的32%连续5年下降到2015年的28%。

  理顺自治区以下各级政府财政分配关系。修订了均衡性转移支付、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革命老区转移支付和边境地区转移支付等资金管理办法,印发了《关于改革和完善自治区对市县转移支付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配合工商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管理的分级管理改革,做好经费保障体制改革工作,公安交警经费预算管理体制由自治区以下垂直管理调整为属地管理。在试点基础上,于2011年在全区范围内全面推行自治区直管县财政管理方式改革。

  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以预算法修订为契机,稳步推进政府债务管理改革,组建了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机构,健全了政府债务管理相关制度;全面清理甄别了历史存量债务,顺利锁定并推进了存量债务置换工作;2015年开创性实行了地方政府债券自发自还工作,顺利发行地方政府债券922亿元,是全国第4个完成此项工作的省份,有力支持了我区经济社会的平稳发展;落实了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政府债务分类纳入预算管理取得进展,开展了政府债务风险水平评测,全区政府综合债务率水平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总体风险可控。

  持续深化作风建设。扎实开展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在全厅范围内组织开展了“服务型机关建设年”活动,通过开展“服务提质、运转提速、宣传提效”三项行动,进一步改进了干部工作作风,提高了服务能力和水平。

  打造绩效财政

  管理水平全面提高呈现新亮点

  “十二五”时期,全区各级财政按照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部署,坚持以绩效为导向,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项改革有序推进、蹄疾步稳。

  一是进一步完善政府预算体系。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四本预算同步提交自治区人大审议。加大了一般公共预算与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统筹力度。推进部门预算编制改革,实现了部门预算改革全覆盖。从2015年起,清理规范重点支出同财政收支增幅或生产总值挂钩事项,对教育、科学技术、农业等重点支出不再采取挂钩方式。

  二是全面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成立财政厅预算绩效管理局,建立健全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体系,夯实预算绩效管理基础,扩大预算绩效目标管理范围,开展预算绩效目标跟踪监控试点,加强对重点领域、重大专项资金、重大政策、转移支付资金的绩效评价以及部门整体支出管理绩效评价,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

  三是深入推进预算执行管理。多措并举,切实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积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有效发挥财政资金支持经济稳增长作用。夯实国库管理基础,基本建立全区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全面清理和规范财政专户,盘活财政专户存量资金。继续稳妥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实现财政资金保值增值。注重提升预算执行分析管理水平,主动分析和预测经济新常态对财政收支运行影响,提高预算执行工作的前瞻性和科学性,服务领导决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提前一年实现区、市、县、乡四级全覆盖,基本完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改革目标,自治区本级国库集中支付启动并初步实现电子化管理。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工作形成多层“防护网”,动态监控体系机制建设实现全覆盖。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改革实现全覆盖,提高了非税收入收缴效率和收入预算执行的透明度。

  四是切实强化厉行节约制度建设。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自治区出台了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出国费、短期出国培训等制度,对支援工作、挂职锻炼补助标准进行了规范,完善了党政机关公务接待制度,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了会议定点管理,组织开展会议定点场所招标采购。各市县根据自治区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制订和出台了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系列制度500多个,涵盖公务活动各个方面,基本建立起符合实际、上下联动的公务活动制度约束体系。

  五是全面实施政府购买服务改革。提请自治区政府印发《关于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提出了“一年探索试点、两年提升扩面、三年全面推广”的工作目标,对政府购买服务工作进行总体部署。制定《购买服务指导目录》,确定购买服务内容共涉及6大类57款314项。制定了购买棚户区改造服务、养老服务、公共文化体育服务、司法行政服务等领域管理规定,明确了部门系统和市县协同推进购买服务改革的工作任务要求。自治区本级和市县政府购买服务试点工作全面启动推进。2015年全区各级政府通过购买服务方式支出的财政资金达15.83亿元,其中自治区本级试点单位达41个,占区直一级预算单位总数的1/3,试点项目达到135项,涉及资金3.25亿元。各市县通过探索政府购买市政公共设施管护、民政救助、养老、公共文化体育、教育培训、公共卫生、法律援助、棚户区改造等民生领域的公共服务项目,既降低了行政成本,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又有效弥补了基层政府公共服务供给不足,更好地满足了新时期人民群众公共服务多样化需求,提升了政府履职能力。

  六是扎实推进税制改革。深入推进营改增改革。截至2015年12月底,我区试点纳税人存量户数达12.25万户,为纳税人减轻税负达29.99亿元,减负面达到98.56%。稳步推进资源税改革,截至2015年12月底,我区累计征收煤炭资源税2057.57万元,改革前后资源税费负担率降低1.83%。同时,开展对主要矿产品的系统调查摸底,为下一步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夯实基础。此外,大力推进投资评审、资产管理、财政监督和会计管理等改革工作并取得明显成效。

  打造透明财政

  权力运行更加规范迈上新台阶

  “十二五”时期,全区各级财政部门不断提高财政工作透明度和科学民主决策水平,促进财政权力规范运行。

  推进财政科学民主决策。全面贯彻民主集中制,研究印发了《自治区财政厅重大行政决策管理办法》,推进重大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

  完善财政资金分配政策办法。落实财政部门在专项资金管理中重在“定规矩、定标准、定政策”的要求,加大因素法分配和竞争性分配力度,把项目安排的主体责任交还给主管部门。

  加强财政廉政风险防控和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在开展权力梳理的基础上,排查财政权力运行中的廉政风险,从思想道德、制度机制、岗位职责方面构筑“三道”防线,形成了《财政厅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手册》。根据财政职责权限,研究制定了《财政厅内部控制基本制度》,加强对预算编制执行、机关运转、公共关系等八类重点风险的防控,将内部控制贯穿于财政部门的各项业务流程和各个环节,进一步规范财政权力运行。

  积极推进财政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公开主体,改进公开方式,公开透明预算逐步实施,自治区本级及时公开了2015年财政预算和2014年财政决算,109个区直部门公开了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各市县也按要求公开了财政预决算、部门预算、“三公”经费预决算。

  深入推进深化政府采购改革。“十二五”时期,全区政府采购规模持续增长,累计采购预算达4159.15亿元,实际采购资金3785.61亿元,节约采购资金373.54亿元。政府采购制度框架运行机制基本完善,加大简政放权和公开力度,实行招标文件预公示制度和采购计划备案管理,出台开标评标区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明确采购人主体责任,形成有效监管工作机制;实现政府采购信息透明公开,八类通用办公设备实现“网上商城”采购等,政府采购各项改革取得明显成效。

  总的来看,“十二五”时期是我区财政发展史上收支增幅最大、民生投入最多、改革不断优化、管理日益增强、保障能力明显提高的时期。

  “十三五”工作展望——

  贯彻五大发展理念 建立现代财政制度

  “十三五”时期,广西财政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和自治区党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进一步丰富打造“五个财政”的内涵和手段,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全力支持实施四大战略和三大攻坚战,为实现“两个建成”目标提供坚实的财政保障。

  贯彻创新发展理念,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以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为主线,找准财政领域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着力点和突破口,推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创新项目建设投融资机制,加大力度推广PPP模式;创新财政支持产业发展的方式,运作好广西政府投资引导基金、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巩固提高财政投资基金杠杆放大作用和乘数效应;支持建立政府融资担保体系,破解中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难题。创新财政管理体制机制,特别是以创新财政资金分配、使用、监管模式为主线,进一步完善推广财政资金竞争性分配模式,提高公共资源配置效率,加大资金统筹使用力度,集中有限财力办大事,全面实施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广西财政发展的内生动力。

  贯彻协调发展理念,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为中心,努力推进“补短板”工作。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创新支持方式,着重补齐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转型等领域发展短板。优化民生支出结构,以保障脱贫攻坚部署要求为重点,努力补齐民生领域发展短板。持续增加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境地区和贫困地区的转移支付力度,补齐区域发展短板,努力构建沿海沿江沿边三区统筹发展新格局。

  贯彻绿色发展理念,硬化财税政策措施。加大财政生态领域支出力度,整合专项资金,着力支持发展生态经济,突出保障抓好生态产业、生态基础设施、生态环境治理、生态城乡建设四大任务,扎实推进《广西生态经济发展规划》提出的十大重点工程,促进后发展欠发达地区发挥优势实现绿色崛起,实现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良性互动。

  贯彻开放发展理念,强化财政服务能力。以强化服务能力为保障,加快推进“大开放”工作。按照中央赋予广西的“三大定位”,积极筹措资金,加大对开放合作的交流平台和基础设施建设等关键领域投入力度。大力推进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加快中国-东盟海上通道、陆路通道和航空枢纽建设,推进共建中国-东盟信息港;以北部湾经济区为重点,支持加快形成连接西南中南地区的经济走廊,以珠江-西江经济带为重点,加快推进两广一体化进程;支持推进服务“一带一路”战略的平台和窗口建设,促进我区优势产业走向“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支持扩大与东南亚国家经贸往来。提升财税政策规范化水平,建立健全公平、透明、高效的财税政策服务体系。

  贯彻共享发展理念,细化财政分配职能。以细化财政分配职能为手段,稳步推进“促公平”工作。通过采取加强税收征管、加大对贫困落后地区转移支付力度、加大公共服务支出等措施,以及根据具体情况出台有针对性的财政措施和手段,进一步缩小全区经济领域市场经济初次分配带来的收入分配差距,促进社会公平和经济公平。深入推进收入分配改革,持续深化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加快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努力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