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春来临,广西水利建设成就令人振奋:“十二五”期间,全区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797亿元,相当于“十一五”时期的1.75倍;其中落实中央和自治区两级财政资金534亿元,为“十一五”时期的2.5倍。
对照广西水利发展“十二五”规划10项目标指标,2项约束性指标全面完成,其余8项预期性指标有6项超额或如期完成。作为农业的命脉、长期的短板,“十二五”成为广西水利建设进度最快、改革力度最强、综合效益最好、群众受益最多的5年。
——防汛抗旱灾害减半。“十二五”期间,广西先后抵御旱涝灾害57次,包括2011年严重旱灾和2014年发生的新中国成立以来最强台风“威马逊”。5年全区累计减淹面积608.98千公顷,避免粮食减收154.78万吨,减灾经济效益69.70亿元,与“十一五”受灾情况相比,受灾人口、死亡或失踪人口、农作物受灾面积分别降低了51.71%、53.1%和44.64%,综合地看实现灾害减半的历史性变化。
——水利投资连创新高。“十二五”期间,广西紧紧围绕中央水利工作方针,以项目建设作为首要抓手,突出抓好政策落实和政策配套、项目储备和项目申报,水利资金投入不断创造新纪录。“十二五”期间,全区年均完成水利水电固定资产投资159亿元,中央和自治区两级财政年均投入资金106.8亿元,书写下广西水利建设新纪录。
——重大项目大戏连台。“十二五”期间,广西重大水利项目大戏连台,桂林防洪及漓江补水工程、老口枢纽工程基本建成。大藤峡水利枢纽、邕宁水利枢纽、桂中治旱乐滩水库引水灌区工程(一期、二期)、落久水利枢纽等工程陆续开工建设,这4个在建项目总投资高达550亿元。驮英水库及灌区、洋溪(含梅林)水利枢纽工程、西江干流治理、其他江河治理等列入国家172项节水供水的重大工程,前期工作加快推进。这些重大工程的实施,对于保障区域水安全、推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拉动有效投资需求发挥重要作用。
——民生水利覆盖广泛。“十二五”期间,广西采取非常措施、非常力度、非常政策,加快民生水利发展。积极争取中央加大支持力度,累计下达投资119.49亿元,安排解决1779.97万农村人口饮水不安全问题;累计投入资金89亿元,全面完成规划内3379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新增或恢复防洪库容5.1873亿立方米,有效保护了库区群众和耕地安全,供水效益、养殖效益得以恢复并有新增;治理中小河流267条,实施项目556个,完成投资67.63亿元,保护两岸人口962万、耕地532万亩。
——农田水利效益显现。“十二五”期间,广西重点推进桂西北旱片、桂中旱片、左江旱片、右江旱片和其他旱灾易发县区的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共下达投资85亿元,新增配套渠系7278公里,新增恢复灌溉面积103万亩,改善灌溉面积99.3万亩,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40.2万亩,新增粮食生产能力42.04万吨;全力推进冬春水利建设,工作力度、投资强度、规模声势不断加大,综合效益不断显现,冬春水利建设实现投入和成效的“七连增”;建立完善有关标准和办法,整合水利、国土、农业、农机等项目,优质高产高糖糖料蔗示范基地建设试点顺利推进。
——治水管水依法落实。“十二五”期间,自治区政府出台《广西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广西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区、市、县三级水资源考核指标体系全面建立,万元GDP用水量下降了24.3%;抓好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完成2个全国试点县和12个自治区试点县的改革,探索构建适合广西实际的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自治区水利厅联合发改委、财政厅制定了《关于改进和加强小型水利建设项目施工管理的意见》,对招标规定限额以下的小型水利建设项目,采取更加灵活、简便、高效的管理模式,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有效调动受益群众自主建设项目的积极性,加快推进小型水利项目建设。
自治区水利厅厅长杨焱表示,广西水利事业仍处于“补欠账、强基础”阶段,继续“治水惠民、兴水强桂”的任务依然艰巨;“十三五”时期要继续加大投入,着力解决好水利基础设施薄弱、水旱灾害频发、水资源调配能力不足、水生态环境恶化、工程管护和行业管理水平低等方面突出问题。力争通过5年努力,从根本上扭转广西水利建设和管理相对滞后局面,加快推进水治理体系和水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水利支撑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