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设立政府投资引导基金:“四两拨千斤”撬动效应

  12月22日,经过近半年的精心筹划,广西政府投资引导基金正式成立。这标志着我区在积极探索政府资金市场化运作模式、创新财政资金使用方式、带动社会资本投入方面又迈出一大步。

  千亿元银保资金“闻风而动”

  政府投资引导资金甫一成立,银保资金即“闻风而动”。当天,自治区政府就与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兴业银行、浦发银行以及平安保险集团等7家金融机构签署投资意向规模1000亿元。

  “从目前的市场反应看,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以及其他社会资本对投资引导基金都很有兴趣,对投资引导基金的市场前景有信心。”自治区财政厅副厅长董仕军说。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和国务院对财政资金的管理和预算管理改革提出了一系列要求,包括创新财政资金使用方式、减少行政性分配、强化市场化管理、发挥财政资金的撬动功能、改革投融资模式等,在此背景下,广西政府投资引导基金应运而生。

  当前,广西处于战略发展机遇期,正全力推进“双核驱动”“三区统筹”战略建设,构建面向东盟的国际大通道,打造西南、中南地区开放发展新的战略支点,形成与“一带一路”有机衔接的门户,迫切需要大量资金投入及拓宽投融资渠道,尤其需要发挥财政资金的放大效应和乘数效应,撬动更多社会资本参与,满足我区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的资金需求。

  据介绍,广西政府投资引导基金是自治区政府发起设立、市场化运作的具有专门用途的基金。在设立初期,由自治区本级财政从现有用于竞争性产业、国家战略区域发展的各项资金中划出一定比例和增量财政资金统筹安排,发展引入金融机构和社会资本参与。政府投资引导基金采用1+N的母子基金运作模式,政府先成立母基金公司,再发起设立或参与多支子基金,投向重点支持的产业、战略发展区域。

  在规模上,2015年首期广西政府投资引导基金(母基金)资本规模30亿元,到2020年,财政出资规模累计达到100亿元以上,通过发起或配合发起设立、参与各类股权投资子基金等方式,带动金融机构和社会资本投资基金总规模达500亿元以上。

  “1+N母子基金”投向重点产业

  引导基金将采用“1+N母子基金”的模式运作,即自治区政府发起设立母基金,引入金融机构、国有企业等参与。母基金出资与金融机构、社会资本、市县财政性资金合作,配套国家专项资金,共同设立若干支股权投资子基金,或增资现有的相关投资基金。

  在具体的管理机制上,母基金的决策、管理与运营分离。将设立自治区层面的决策委员会,作为引导基金的决策机构,负责母基金投资决策、制度设计等顶层工作;成立国有独资的广西投资引导基金有限责任公司,负责持有管理引导基金;委托专业化的管理机构——广西投资引导基金运营有限责任公司,面向市场寻找子基金设立意向。

  “母基金严格按现有法规制度运营,不承诺社会资本不受损失,不承诺兜底收益;子基金的运营,要求母基金不控股,不当普通合伙人,子基金完全市场化运作,由社会资本来主导。”董仕军介绍,母基金投资子基金的规模是有限制的,根据子基金的类型,投资产业类子基金所占比例不能超过30%,投资基础设施类子基金所占比例不能超过50%。母基金直接股权投资原则上不得超过被投资企业注册资本的30%,且不为第一大股东。

  在投资方向上,重点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先进制造业、生态环保产业、现代服务业等重点产业发展,支持港口、园区等交通、工业基础设施建设以及“一带一路”等国家区域发展战略等。

  与一般的私募股权基金不同的是,广西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的设立是机制先行、制度先行,通过充分发挥政府部门职能作用,科学设置管理运营机构和制衡机制,建立健全风险防控体系,实现财政资金规范运作、保值增值。同时,政府投资引导基金以社会效益为主,主要投向经济发展亟需的领域,并按照自治区区域发展战略支持区域经济发展。

  服务广西本土市场

  作为放大财政资金的有力杠杆,由母基金参与投资的子基金是独立运营的市场主体,按市场化方式募集、运营管理,主要分产业和基础设施两大类,包含各类产业投资基金和区域发展基金等。自治区鼓励市、县区政府设立本级政府投资引导基金,也可参与投资广西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的各子基金。

  “子基金设立可选择公司制、有限合伙制和契约制等形式,子基金注册地要设在广西,募集规模要达到1亿元以上。”广西投资引导基金有限责任公司相关负责人称,将重点在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生态环保、产业扶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领域,以及配套国家层面设立的中小企业发展等基金来策划2016年子基金的设立计划。

  优良的项目是子基金投资成功的基础。自治区要求在设立子基金之前必须完善项目库建设。董仕军表示,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应加强服务市场意识,不断充实完善分管行业、领域内子基金备选投资项目库;将来子基金寻找到的投资项目,如符合政府设定投资方向与条件,也可以纳入备选投资项目库。

  为聚合社会资本服务广西经济发展,自治区对子基金投资项目范围也作出限定,即产业类子基金原则上投资广西境内企业,不低于50%投资于广西境内备选库项目;基础设施类子基金原则上投资广西境内项目。

  记者了解到,目前我区正加紧制定投资引导基金配套政策,一方面,通过公开规范的方式建立投资项目备选库,为子基金提供全区重点产业转型升级和重要区域投资备选项目;另一方面,制定子基金操作指引,方便广大投资者参与广西政府投资引导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