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按“四到县”原则 今年预计减贫2.3万人

  记者从钦州市扶贫办获悉,截至11月4日,该市今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7110万元已核拨到各县区。按照扶贫工作“四到县”原则,这批扶贫专项资金将由各县区自主决定用于产业开发、基础设施建设、扶贫培训等项目。

  今年以来,钦州市在精准识别和建档立卡基础上,瞄准贫困地区和贫困对象,根据农村贫困人口的不同需求确定资金安排方向,确保扶贫资金真正用到贫困村和贫困户,基础设施扶贫、产业扶贫、教育扶贫等各项工作顺利推进。同时,该市把产业扶贫工作作为提高贫困农民增收的重要途径,在所辖的两县两区投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664.14万元、整合社会资金1342.75万元实施农业产业扶贫,并继续走“公司+基地+农户”的扶贫路子,让全市29家扶贫龙头企业全面带动119个贫困村的农业产业,使龙头企业成为贫困农民增收和可持续发展的可靠保障。

  “今年全市计划减贫2.3万人,让贫困农民收入比上一年增加15%以上。”钦州市扶贫办主任张炳东表示,下一步,钦州市将继续落实好精准识别、精准施策、精准帮扶、精准脱贫的措施,继续推进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改善贫困村基本生产生活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