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8日起,全国推行公积金异地贷款政策,广西将在半个月内出台操作细则
用南宁的公积金 可到上海贷款买房
身在广西,用住房公积金到全国各地买房的愿望不再是梦了。10月12日,记者从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国家三部委日前下发通知,10月8日起在全国推行公积金异地贷款。消息一经发布,立即引起社会广泛关注。自治区住建厅公积金监管处表示,从规定日期起,广西人可在国内其他城市申请公积金贷款买房。不过,该政策刚刚出台,包括广西在内,各地都在研究制订落地细则。预计半个月内,异地贷款政策的广西细则可出炉。届时,广西的公积金异地贷款不再受限于北部湾经济区。
利好
公积金异地贷款全国互通
住建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日前联合出台的《关于切实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10月8日起全面推行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
“这意味着缴存职工可在全国买房。”自治区住建厅公积金监管处有关负责人介绍,全面推行异地贷款后,公积金缴存职工在缴存地以外的地区购房,可按购房地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向购房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个人住房贷款。
该负责人举例说,假如南宁的缴存职工想在上海买房,只需按当地的公积金贷款政策,向上海当地的住房公积金中心申请个人住房贷款即可,“异地贷款不仅能给缴存职工带来更大的实惠,还将进一步促进住房消费,活跃房地产市场”。
记者了解到,按照《通知》要求,今后广西将拓宽贷款资金筹集渠道,在有条件的城市,积极推行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资产证券化业务,盘活住房公积金贷款资产。
进展
广西半月内出异地贷款细则
按照《通知》要求,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应该于10月8日全面推行。目前包括广西在内,是否已经开始实施?
该负责人表示,只要申请城市接受缴存职工异地贷款申请即可。以南宁市为例,缴存职工到上海申请买房,只要上海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同意,并通过来电核实该职工缴存等相关情况即可。不过,《通知》中也说,具体办法要由住建部另行制定。早在今年6月,广西就提出了北部湾经济区内4市的公积金同城化贷款方案,目前,广西异地贷款业务仅限于北部湾4市,其他城市尚未执行。
“异地贷款说起来容易,但在实际操作中,要想实现公积金贷款的全国通用并没有那么简单。”有业内人士表示,目前,全国还没有一个公用的异地贷款信息平台,这就导致后期贷款信息核对的难度非常大。比如外地贷款人抵押贷款,其房屋状态、资产质量如何查实?公积金中心对于外地贷款人的身份、收入状况等情况也很难确切了解,仅凭在当地开出的一纸证明是很难保证的。
该负责人告诉记者,公积金异地贷款的全国推行势在必行。但该政策刚刚出台,落实还需要时间。目前,广西正在根据《通知》研究制定相应的操作细则,内容包括具体的流程等。预计半个月内,细则可以出来。
便民
贷款不用单位出收入证明
公积金贷款手续较为复杂,异地贷款落地后,申请审批手续是否会有所改进?
该负责人表示,《通知》已要求各地简化业务审批要件。自治区住建厅也明确要求广西各地清理、简化现行的审批要件。缴存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同意根据本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推算其月收入的,不再需单位出具职工收入证明。缴存职工租住商品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除身份证明、本人及配偶无房证明外,也不需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同时,广西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建立集12329服务热线、短信、微信、手机APP、网上业务大厅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服务平台,推进办理网上业务,为缴存职工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
自治区住建部门表示,按照《通知》要求,今后在保证借款人基本生活费用的前提下,月还款额与月收入比上限控制在50%~60%。贷款偿还期限可延至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最长贷款期限为30年。同时,推行按月划转住房公积金冲还贷款本息业务。
(记者 徐庆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