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追加广西农村危房改造3.7万户 补助2.795亿元

重点安排横县、浦北、灵山等20个抗震设防县

  农危房改造又有利好消息了。9月2日,记者从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在已下达广西农村危房改造任务26万户的基础上,中央近日又给我区追加改造3.7万户农危房,补助资金2.795亿元。本次追加改造的农危房范围,我区将重点安排横县、浦北、灵山等20个抗震设防烈度7度及以上县的农房抗震改造。

  据介绍,加上本次追加改造的户数,2015年中央下达广西农村危房改造任务达到29.7万户,涉及全区108个县(市、区),改造数量超过自治区为民办实事的目标任务16.6万户,为历年最多。

  自治区住建厅村镇处有关负责人介绍,中央给予广西补助资金共23.115亿元,补助标准为户均7500元。按自治区与中央1:1配套计算,中央及自治区合计户均补助为1.5万元。

  “在具体补助分配上,广西遵循‘对不同地区、不同人群实施分类补助’的原则。”该有关负责人称,如对贫困县、边境县、少数民族自治县、地震高烈度设防县等地区,以及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及其他贫困户等群体,每一户的平均补助标准将作适当提高。

  近年来,为改善农村居民生活环境,我区大力推进农危房改造。截至2014年底,广西共完成农村危房改造101.2万户,约400万贫困群众喜迁新居。目前,全区仍有C、D级农村危房118万户。(记者 徐庆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