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全力打好污处设施建设“百日行动”攻坚战

  氨氮减排形势吃紧,自治区政府再下动员令

  全力打好污处设施建设“百日行动”攻坚战

  南宁讯 (记者/陈江 通讯员/昌苗苗 梁玉桥)8月31日,针对我区实现“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形势严峻的现状,自治区召开电视电话会议,通报当前全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进展情况,对各地进行再动员,要求在剩下的时间里全力以赴加快工作进度,打好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百日行动”攻坚战,确保“十二五”减排任务完成。

  会议指出,当前,全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总体进展非常不理想。根据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部署,按照《广西“十二五”后两年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实施方案》和今年的工作要求,2015年全区应建设污水配套管网2086.8公里,建成并投入使用138个镇级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项目,完成1219个直排口截污工作,14个设区市均需具备污泥处理能力。但截至8月15日,网管建设长度和投资仅分别完成年度任务的44.36%、41.77%;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方面,已开工118个,开工率85.5%,还有20个仍未开工,处于前期工作阶段;全区直排口截污工作大部分仍在开展前期工作阶段;污泥处理处置项目方面,仅4个市建成设施。

  会议强调,完成“十二五”后两年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作,是我区削减COD、氨氮的主要手段,是实现“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的关键之举。

  为此,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清严峻形势,高度重视,攻坚克难,全力打好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建设“百日行动”攻坚战。要强化措施,政府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对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作亲自过问、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督促,亲自研究解决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各种政策和实际问题;分管负责人要靠前指挥,深入项目一线协调解决问题,加快推进建设步伐。要加强统筹协调,工作严重滞后的市、县,要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完善由政府主导,各相关部门相互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必要时,抽调一批干部充实到工作一线,健全工作机构,创新工作办法,简化或并联有关审批事项,提高项目前期工作效率。要强化监管问责,自治区将加大督查工作力度,强化监督检查,每月继续对各市县项目建设进展情况进行排名并在广西日报上公示。对项目推进滞后、建设不负责、不落实、不作为、敷衍塞责的市,自治区政府将依据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从严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