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讯 (记者/唐广生 通讯员/黄尚宁)由广西国土资源规划院承担的全区“十二五”单位GDP建设用地下降目标执行情况评估工作,日前已基本完成。数据显示,到2014年底,全区单位GDP建设用地规模下降了29.58%,接近“十二五”下降总体目标。
按照国土资源部要求,广西“十二五”期间单位GDP建设用地下降率目标为31%。为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将总体目标逐级分解到14个市,要求各市严格落实,并纳入年终考核。
据统计,2011~2014年广西单位GDP建设用地规模下降率分别为9.24%、10.01%、7.56%和6.72%,年均下降7.4%。其中,北海、防城港和贵港市分别下降了43.7%、34.37%和32.97%。全区79%的城市年均下降率均大于自治区分解下达的目标,部分城市已提前实现“十二五”单位GDP建设用地下降率目标。
“十二五”以来,为切实解决好土地粗放利用和浪费问题,我区国土部门大力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采取多项有效措施,较好执行了单位GDP建设用地下降指标。一是挖掘存量,在全国率先开展农村闲置宅基地“建新不拆旧”盘活利用政策研究和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政策研究,进一步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深入实施小微企业创业基地标准厂房试点,全面盘活闲置和低效用地。二是严格管理,强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控,严把用地供应门槛,从源头上防止粗放浪费。三是加强土地市场监控监管,及时跟踪掌握土地市场动态,开展动态监测分析,积极探索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新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