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 每个农村电商示范县获中央财政1850万元支持

  广西“五个一”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

  每个农村电商示范县获中央财政1850万元支持

  南宁讯(记者/周红梅 实习生/黄舒婷 黄桂芳)7月28日,记者从全区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推进会上获悉,今年广西将按照“五个一”和“两个引进”的标准推进广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

  “五个一”具体是指:出台一套“电子商务进农村”建设规划,明确发展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科学布局农村电商项目;建设一批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点,开展电子商务购物服务、电费、水费、话费等代缴服务和车票、机票代售等便民服务;建设一批乡镇电子商务工作站,设立电子商务的货物交收点,负责区域内配送和服务以及辖区内农特优产品信息收集及上线;建设一个县级电子商务集聚区,各试点县(市)要利用写字楼、闲置厂房建成一定规模的电子商务产业园,采取低门槛入驻或免费入驻方式,引导电商企业集聚发展;建设一套电商质量安全追溯体系,依托乡镇农产品检测站开展质量抽样检测,加强电商产品监管,推动农产品电子商务追溯体系建设。

  同时,着力引进一批高端电商名企在我区设立区域总部或办事处,力争建设结算中心、研发中心和电子商务仓储、配送中心。引进一批物流配送企业特别是有实力的物流配送龙头企业,提升物流配送的社会化、组织化和信息化水平,为农村电商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日前,巴马瑶族自治县等8个县市入选商务部第二批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该批示范县的建设期为两年,每个县将获得中央财政1850万元的资金支持,用于建立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县域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建设改造、农村电子商务培训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