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确保年内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超90% 集体合同签订率达80%以上

积极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创建

  南宁讯 (记者/姚琳 通讯员/韦力)6月9日,自治区人社厅、总工会、企业与企业家联合会、工商业联合会等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四部门在南宁召开全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座谈会。记者了解到,我区推进实施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今年将确保全区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0%以上、集体合同签订率达到80%以上。

  2012年以来,我区全面推进实施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进一步规范企业收入分配行为,完善法律保障机制,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不断取得进展。我区每年均顺利完成国家下达的劳动合同签订率的目标任务,且逐年提高。2014年全区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指标任务,达到93.99%,其中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为89.62%、集体合同签订率为83.79%。同时,劳务派遣更趋规范,至2014年年底,全区取得劳务派遣行政许可的劳务派遣单位577个、 劳务派遣用工单位1706个,使用被派遣劳动者10.77万人。2013年、2015年我区分别调整全区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幅度分别为20%和16%左右,目前我区最低工资标准达1000元以上。

  此外,我区调解仲裁工作基础建设得到增强,解决劳动纠纷的机制不断完善。目前,全区各设区市已全部建立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覆盖率达到100%;县(市、区)覆盖率达到91.84%,为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至2014年年底,我区已设立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的大中型企业有919个、事业单位625个、商会(协会)38个、乡镇(街道)1036个,多层次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网络已逐步建立。3年来,我区各级调解仲裁机构和调解组织共处理劳动人事调解仲裁案件4.73万件,涉及人数5.67万人,涉案金额7.73亿元,年度结案率均在95%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