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保障性安居工程助430万困难群众圆"住房梦"

  共筑百姓幸福“安居梦”

  ——广西大力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系列报道(一)  

  扶绥县东罗煤矿棚户区改造安置房。

  保障性安居工程是一项民生工程、发展工程和德政工程,大力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是我国稳增长、拉内需、促改革的重要途径,也是改善民生的重要手段,更是历史赋予的重任。我区以改革创新、敢打硬仗的精神克服重重困难,解决了一大批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群众的居住问题。

  430万困难群众圆“安居梦”

  2013年11月8日,唐文斌从桂林市市长手中接过廉租住房小区桂磨安居小区的新房钥匙,脸上笑开了花。奶奶桂兵秀站在他的轮椅后面,不停地抹眼泪。入住仪式一结束,桂兵秀就推着唐文斌快速走向自己的新家。

  唐文斌的新家位于一楼,是一套约40平方米的一房一厅。“我做梦都想不到70多岁了,还能住进这么好的房子。以前我们总是租住在破破烂烂的房子里,有时候还被赶出去,现在房子是自己的,随便住,好高兴。”桂兵秀说。唐文斌患先天性脑瘫,生活无法自理。父母早年离异,出生后,唐文斌一直由桂兵秀抚养。起初桂兵秀带着孙子到处拾破烂维持生计,后来祖孙俩靠低保生活。正是廉租房,让祖孙俩实现了住新房的梦想。

  近年来,我区大规模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全部建成后,可解决430万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群众的居住难题。”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相关负责人说。

  保障性安居工程是一项综合性系统工程,包括各类棚户区改造、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的建设、分配和管理。

  早在1998年,我区就启动了保障性住房建设,2011年开始大规模建设。

  统计数字显示,1998年至2014年,广西共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和各类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约129万套(户),基本建成73.32万套,分配入住60.81万套。特别是“十二五”期间,全区累计建设保障性住房93.18万套,提前一年完成广西“十二五”期末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90万套的目标。

  棚户区改造量调整翻倍

  “垃圾靠风刮,污水靠蒸发,晴天一身灰,雨天一身泥。”这曾是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棚户区居民的真实生活写照。根据国家统一部署,2011年,这里实施了大规模的棚户区和危旧房改造,环境被极大改变,6000户归侨职工陆续告别偏远低矮的棚户区,搬进了宽敞通透的新居。

  为大规模推进棚户区改造,2013年我区启动了《2013-2017年广西棚户区(危旧房)改造规划》编制工作,初步规划改造29.14万户棚户区。自治区党委、政府更是主动加码,把我区2013-2017年棚户区改造规划调整为55.71万户。其中,2014年在国家下达4.06万套棚户区改造目标任务的基础上,新增6.31万套任务,重新与各市签订目标责任书,同步进行考核。

  融资平台突破瓶颈

  大规模推进棚户区改造和保障性住房建设,碰到的第一个难题就是资金难题。

  资金如何筹措?广西将目光投向了国家开发银行。因利率低、周期长,国开行的棚户区改造专项贷款受到各市青睐。2013年,我区搭建了自治区和设区市二级棚户区改造融资平台。2014年7月,自治区政府与国家开发银行签订了棚户区改造战略合作协议,明确以“统贷统还”模式进行项目融资,全区14个设区市亦相应建立市级平台,分别向国开行融资,全力支持棚户区改造。

  截至2015年3月底,广西共获得国开行贷款授信1242亿元,授信额度排在全国前三名,我区棚户区改造项目累计签订合同805亿元,获得国开行批复放款298亿元,项目放款进度在全国排前列。

  改造安置模式多元化

  去年下半年,自治区主要领导就要求创新棚户区改造思路,积极推进货币化安置,消化存量商品住房,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通过改革创新,广西对棚户区居民的安置已从原先的统一兴建或单一的拿钱走人,逐步转变为由政府收购房源安置、政府团购商品房安置、居民自由支配采购住房等多种货币化安置模式。

  2014年,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向越南非归难侨出售了部分安置住房的共有产权,较好地实现了棚户区居民的差别化保障。南宁等市采用货币化安置手段,除了按一定比例无偿置换同等面积且具有完全产权的商品房外,还给予每个被安置对象享有商铺收益权,解决了搬迁居民的后顾之忧。

  来宾市政府统一收购存量商品房源,以低于在同类地段普通商品住房的价格成交,采购了5066套商品房安置了华侨农场的归难侨民和国有工矿棚户区部分居民。最近,又有2500套采用“以购代建”方式正在洽谈采购中。

  通过货币化、市场化安置,群众满意度高,安置周期同比缩短。柳州市利用市场手段,采取“财政投一点、政策让一点、银行贷一点、群众出一点、市场开发补一点”的办法,最终实现企业得发展、政府得环境、群众得实惠的三方共赢。

  保障范围逐步扩大

  广西山地丘陵多,各个村镇离县城较远,村镇中小学教师、卫生院、乡镇干部住房破旧,人才交流因基本公共服务的滞后受到阻碍,反之也大大制约了乡镇基本公共服务建设的发展。去年,南宁市宾阳县古辣镇中心卫生院的韦倩搬进了新建的公共租赁住房,虽然只有40平方米,但客厅、阳台、厨房、卫生间等配套完善、布局合理,通风采光良好,基本能满足一家三口居住需求。韦倩说:“搬进这里,下厨、洗手再也不用跑出家门”。

  2011年我区实行新一轮扶贫攻坚战略以来,共开工建设9.51万套乡镇公共租赁住房,极大改善了基层的住房条件,稳定了干部队伍。

  我区还陆续将特殊群体纳入住房保障范围,逐步解决公益事业性质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南宁市的“环卫公寓”共建设保障性住房1550套,目前所有住房均已分配至环卫工人手中;启动“以船为家,渔民上岸”行动,根据渔民的收入水平,以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方式共建设保障性住房4544套,基本解决了上岸渔民的居住问题。

  住房保障体制机制不断完善

  2011年开始,我区针对保障性住房出台了一系列管理规定,特别是2013年出台的《广西壮族自治区保障性住房管理暂行办法》,成为全国率先出台保障性住房综合性管理法规的少数省区之一。我区还相继出台了20多个涉及管理、分配、资源调配的重要文件,初步形成了以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为重点、各类棚户区改造为支撑、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为补充的、覆盖城镇中低收入群体的住房保障体系。

  2014年《广西2013-2017年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棚户区改造文件的制定实施,更为棚户区改造提供了强力的政策支持。

  与此同时,保障性住房项目监管体系也在同步完善。通过信息管理系统,广西可对7000多个在建项目的进度、质量、分配运营网上监管;对棚户区改造项目月月巡查、季季分析,月月向全区通报工作进展情况,自治区住建厅的12个业务处室每月包片巡查,每年开展各类巡查约140多次,实现了棚户区在建项目的“天上看、地上查、网上管”。

  今年开工建设21.72万套

  2015年,国家下达广西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目标任务为开工建设21.72万套(户),基本建成10万套、分配入住10万套。在此基础上,广西还自我加压,加大棚户区改造实施规模,预计2015年广西棚户区改造规模将达到18.13万套。

  为确保任务顺利完成,广西将加强政策保障,建立和完善自治区住建厅与国家开发银行棚户区改造协作推进机制,积极探索推进共有产权试点,鼓励各市逐步提高棚户区改造中的货币化安置比例,大力推进货币化和“以购代建”安置模式,抓好以农民工为主的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积极探索利用建筑安装工程劳动保险费开展建筑业农民工公寓建设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