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棚户区改造拟采用“以购代建”模式

从市场收储一定数量的中小套商品房作为城镇保障性住房

  南宁讯 (记者/莫艳萍 通讯员/宁国用)记者从自治区住建厅获悉,今年广西棚户区改造拟实施“以购代建”模式,各市县可按照房地产市场情况及棚户区改造和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收储一定数量的中小套商品房作为城镇保障性住房,以满足棚户区居民多元化的安置需求。

  目前,全区已有来宾、南宁等市探索实施棚户区改造“以购代建”模式,共筹集6300多套商品房用于棚户区改造安置,受到棚户区居民的欢迎。

  来宾市兴宾区豆制品厂棚户区改造片区开发商于2013年在来宾市城区“唯欢嘉裕城”楼盘一次性采购了336套商品房,永久性安置该厂职工。在南宁广西-东盟开发区,政府搭建平台,以低于市场价20%以上的价格进行回购,消化开发商建设的商品住房,统一安置棚户区居民。截至2014年底,广西-东盟开发区已购置3500套商品房作为安置住房,其中500套是现房。

  自治区住建厅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后各地可合理评估当地房地产市场情况以及商品房市场空置情况,由当地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牵头组织棚户区改造商品房团购等活动,积极推进货币化安置与“以购代建”模式相结合,消化空置商品住房,提高棚户区改造安置效率。

  据了解,目前自治区住建厅已将推进棚户区改造“以购代建”工作纳入《关于推进2015年广西住房保障工作的实施方案》,将报自治区政府审批后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