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宁市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实施方案获得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的正式批复,这意味着我市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工作即将步入实施阶段。记者获悉,未来三年,南宁将投入440亿元,在产业低碳化、交通清洁化、建筑绿色化、服务业集约化、主要污染物减量化和可再生能源利用规模化六大领域推进56个示范项目。届时,南宁将成为水更清、天更蓝、空气更清新的绿色低碳示范城市。
为顺利完成示范市建设目标,南宁市将举全市之力打一场节能减排的攻坚战,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各项节能减排目标任务,建设青山绿水蓝天新南宁。
工作完成情况将与诚信管理挂钩
为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我市将成立推进节能减排综合财政政策示范工作领导小组,推进项目建设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同时,贯彻实施《南宁市节能减排工作行政过错问责暂行办法》,将节能减排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南宁市干部诚信管理范畴,对因个人原因造成节能减排工作目标未完成等失职行为,将按照《南宁市市委管理干部失信行为惩戒暂行规定》严格落实问责制。
按照示范市建设要求,2015年南宁要超额25%完成“十二五”年均节能减排目标任务,2016年、2017年超额23%完成当年节能减排目标任务。为此,我市除科学合理地将节能减排目标分解落实到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和各重点企业外,也明确了考核“细则”——节能目标实行年度目标、进度目标、能源消费总量三考核,减排目标实行污染物控制目标、责任书目标落实、监测监控体系建设运行三条“红线”考核。同时,健全完善节能减排工作信息社会公告制度,加强重点污染源企业监督监测公告制度,进一步完善工业、交通、商贸领域“万家企业” 节能考核办法,建立考核结果社会公告制度。
与此同时,在贯彻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我市将加大节能减排执法力度,一方面,强化节能环保执法监督,充分利用节能环保违法行为和事件举报电话和网站,发挥社会公众监督作用。另一方面,实施更加严格的节能评估审查和环境评价制度,对未通过“两高” 项目联审会审查的“两高”项目,有关部门不得审批、核准、批准开工建设,不得发放生产许可证、排污许可证。值得注意的是,在“能评”和“环评”审批环节,总量指标将作为前置条件,对建成和在建的项目实施环境评价跟踪,对年度节能减排指标未完成、重点节能减排项目未按目标责任书落实的地区和企业,依据总量控制要求对其“两高”项目实行限批。
企业需推陈出新不断推广节能技术
企业是节能减排工作的重要主体,在示范市建设进程中,理应发挥自身主体作用,不断推陈出新,在严格遵守节能环保法律法规及标准的基础之上,加强内部管理,建立能源、环保管理体系,增加在节能环保设施方面的资金投入,大力开发和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全市各企业要坚持走清洁化、循环化、低碳化发展道路,尤其是国有企业更要积极发挥表率作用,把节能减排任务完成情况作为企业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
具体而言,在工业领域,化工、电力、建材等行业的企业要积极建立能源管理中心,对能源系统的生产、输配和消耗环节实施动态监控和数字化管理,促进科学用能、合理用能。
在商业建筑领域,商场、超市、酒店积极使用高效节能的风机、水泵、空调等设备设施。实施温度自动检测智能控制,逐步加强先进制动电能再生利用技术、智能控制技术等电梯节能技术应用;积极使用高效节能灯具、节水龙头、节水淋浴、节水便器等设备。有条件的单位建设雨水收集、中水利用设施,以中水替代促进节约新水。
在交通领域,交通企业配置清洁能源汽车,积极推广应用先进节能技术。到2017年,南宁将新配置清洁能源公交车1500辆,清洁能源出租车2100辆。
呼吁市民从小事做起践行节能减排
据了解,56个示范项目投入运行后,预计可形成节能能力82.58万吨标准煤,削减化学需氧量28970吨、氨氮5332吨、二氧化硫2948吨、氮氧化物19058吨。这一成果的直接享受者无疑是市民。然而要想达到预期目标,也离不开市民践行节能减排的理念,积极参与节能减排的各项活动。
有关部门呼吁广大市民响应政府号召,积极参加节能减排宣传活动及科普教育活动,从自己做起、从家庭做起、从点滴做起,形成“低碳、绿色、环保”的消费模式。尽量选择公交出行,减少私家车出行,既减少城市拥堵,也减少废气排放。符合条件的市民应积极办理淘汰黄标车老旧车手续,减少城市机动车尾气排放。
同时,还要倡导家庭节能减排行动十件事:随手关灯、拔插头,减少待机能耗;夏季少用空调多开窗;随身自备饮水杯,尽量减少一次性用品使用;购物使用布袋子、菜篮子,尽量不用塑料袋;自觉选购节能家电、节水器具和高效照明产品;温水洗衣自然晾晒,尽量使用无磷洗衣粉;家庭一水多用、循环利用;合理健康饮食,尽量减少餐具更换频率;多搭乘公共交通工具,多使用自行车等低碳出行工具,多爬楼梯、少乘电梯;倡导绿色环保装修,家里多养花种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