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本级冬春救灾资金1151万元下拨

用于解决受灾困难群众生活救助

  近日,自治区财政厅、民政厅下拨自治区本级救灾资金1151万元,主要用于解决冬春期间受灾困难群众口粮、衣被等生活救助。

  今年9月,自治区民政厅向14个设区市下发通知,对今冬明春期间受灾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救助工作提出明确要求。经调查摸底,需救助群众近300万人,冬春救助工作存在的主要困难有:粮食等食品类生活物资较紧缺;过冬御寒物品紧缺,部分受灾群众现有御寒物品的质量较差;边远高寒山区群众过冬困难;因灾倒损住房的群众重建家园压力大、生活艰难。为支持各地积极开展冬春救助工作,经自治区政府同意,自治区财政在预算外专门调整安排1151万元,帮助受灾困难群众解决冬春期间的基本生活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