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8日,《国务院关于公布第四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通知》文件正式下发,武鸣县申报的“壮族三月三”节榜上有名。这是该县荣获的第一个国家级非遗名录。
“壮族三月三”是壮乡武鸣的传统节日,唱歌为其活动的主要内容。1980年起,该县定“三月三”为歌节。2003年开始,为弘扬民族的优良传统文化,打造壮民族文化品牌,该县将“歌节”复名为“歌圩”。“三月三”歌圩是目前全国规模最大、影响最广、历史最久的民族歌圩。每年“三月三”期间,该县在推出富有壮乡特色的活动项目的同时,将经贸活动融入歌圩整体活动中,成为该县68万人民的另一个“春节”。
2008年,自治区政府公布“三月三”歌圩为第二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2010年入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预备名录。2013年10月,经自治区政府同意,将该县原申报的“三月三”歌圩改为“壮族三月三”。
又讯 12月8日,资源河灯节入选第四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这将极大地提升资源县的民俗文化品位,进一步促进传统河灯歌节民俗文化的传承、挖掘和保护。 (舒小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