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划定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记者6月21日晚从自治区招生考试院获悉,我区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已经划定。

  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区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计划数和考生考试成绩情况,经过严格、科学的测算,我区今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划定如下:

  (一)本科第一批(含A类、B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理工类528分,文史类544分。

  (二)本科第二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理工类444分,文史类473分。

  (三)本科第三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理工类332分,文史类409分。

  (四)高职高专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理工类、文史类200分。

  (五)体育类专业的录取由文化分数线和术科分数线双线控制,各批次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分别为:普通本科(文化/术科):273分/84分;独立学院本科(文化/术科):228分/72分;高职高专(文化/术科):170分/60分。

  (六)艺术类文化分数线: 艺术类专业的录取由文化分数线和艺术类专业分数线双线控制,各批次文化分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分别为:普通本科 —— 艺术理类:289分,艺术文类:308分;独立学院本科 —— 艺术理类:216分,艺术文类:266分;高职高专 —— 艺术理类:140分,艺术文类:14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