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374名干部受党纪政纪处分 为235人澄清事实

    12月30日,南宁市委市政府召开2010年南宁市反腐倡廉工作新闻发布会,盘点了今年反腐倡廉工作的战果。据悉,今年南宁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电话举报2839件(次),立案386件,结案395件(含去年遗留案件44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74人,免于处分21人,通过查办案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288万元。

    一年时间有374名干部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令人深感痛心。新闻发布会结束后,记者通过采访了解到,从群众反映最突出的问题出发,今年南宁市查办案件的重点主要有以下五大方面:
 

    一是严肃查办企业改制损害国家利益的案件。南宁市纪委与市检察院密切配合,查办了南宁市某企业在改制中隐瞒资产涉嫌违纪违法的案件,市纪委立案4件,移送检察院立案3件,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二是查处工程建设领域违纪违法案件。今年紧盯五象新区开发、产业园区建设、交通基础设施完善、“中国水城”等建设领域的腐败问题,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49件,已结案47件,给予纪律处分47人次,移送司法机关刑事处理12人,查处了城管部门工作人员利用执法权谋私受贿案件,立案7件,全部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是查处医药购销领域的商业贿赂案件。截至今年12月,全市医药卫生购销领域商业贿赂案件涉及市、县区、乡镇70多家医院和1个行政单位,立案66件,给予党纪处分达63人次,其中有7人主动投案自首,上缴违法金额32万多元。全市检察机关立案65件,法院一审作出有罪判决55人,其余的案件正在起诉或侦查中。


    四是查处私设“小金库”案件。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小金库”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对一些县区和单位进行了重点抽查,组织开展社会团体领域、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域“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全市共立案45件,给予党纪处分35人次(10件未结案),对轻微违纪者给予了教育、诫勉谈话,督促完善制度,限期整改等处理。
 

    五是加强了对失职渎职行为的责任追究。今年全市立案共91件,给予纪律处分的有89人次,免于处分2人。

    南宁市纪检监察机关相关负责人称,在今年的查办案件中,南宁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非常注重为受到诬告、错告的党员干部澄清事实,保护他们干事业的积极性。今年全市共为235名领导干部澄清了事实,对70名有轻微违纪苗头的党员干部通过诫勉谈话等方式提醒、打招呼,既促进了经济发展,又保持了干部队伍的稳定和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