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民政系统启动“法制建设年”活动

以“法治民政”确保民政资金“透明开销”

  “今年是我区民政系统‘法制建设年’,要以‘法治民政’确保民政资金‘透明开销’,做到民政项目建设‘阳光运行’,重树民政部门廉洁形象!” 这是3月31日召开的全区民政系统开展“法制建设年”活动动员大会提出的要求。

  据区民政厅提供的数据显示,去年自治区本级共筹集民政事业经费34.98亿元,为历史上最多的一年。其中争取中央支持资金28.93亿元,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7.41亿元。今年年初,区民政厅已安排资金5.22亿元,用于开工建设370个民政基础设施项目。

  广西民政系统率先在全区范围开展“法制建设年”活动,旨在进一步规范民政行为,建设“法治民政”、“廉洁民政”,确保党和政府的惠民之策、爱民之情、利民之举依法依规落实到基层,落实到群众,其中关键之一就在于监督和规范民政资金的“透明开销”,防止民政资金被“黑手”攫取。

  “法制建设年”活动的主要内容包括对各级民政部门工作人员进行法制教育和相关法律的培训;加强民政法规体系建设,争取出台一批有关救灾、低保、优抚方面的法规等内容。

  此前,自治区民政厅已专门制定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专项资金使用监督管理规定》等涉及项目资金分配、公务接待、车辆管理等八个方面的工作制度,严管民政专项资金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