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查三大行为 广西五部门联手打击车辆非法改装


  9月18日,记者从自治区交通厅获悉,从9月中旬开始,自治区工商、交通、公安、经委、质监等五大部门联合起来,将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打击非法改装车辆违法行为市场专项整治行动。

  自治区交通厅有关人士介绍,尽管广西一直加大力度打击车辆的超限超载行为,但调查发现,“大吨小标”问题仍未得到有效解决,特别是少数整车企业给未取得生产资质的车辆改装企业提供整车合格证,为非法改装车辆和“大吨小标”车辆提供了可乘之机。因此,要从根本上解决车辆超限超载运输问题,必须坚决打击非法改装车辆违法行为。

  此次行动将重点打击三大违法行为。一是车辆生产、改装企业不按国家有关规定改装车辆,特别是擅自改变车辆载重、致使车辆实际装备质量大于国家车辆产品公告的整备质量的行为,以及车辆维修企业未经车辆管理部门审批,非法承揽或从事车辆改装业务。二是车辆生产企业违反国家规定,擅自给车辆改装企业发放整车质量合格证行为。三是车辆经销企业违反国家规定,经销非法改装车辆或“大吨小标”车辆的行为。

  行动的重点整治企业为南宁市安吉大道、玉林市环城东路、贵港市贵港大道、柳州市柳邕路和南环路及周边从事车辆改装、维修和销售的企业。

  五大部门将在各个领域展开行动。其中,各级工商部门将对汽车改装、维修或销售企业经营行为进行检查,发现有违规行为,将依法查处;各级公安部门将加强对新车和改装车辆的入户管理,把好车辆入户关;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将继续严厉打击车辆超限超载行为,对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车辆,一律不予发放车辆营运证;各级经委将加强对我区整车生产企业产品的监控,特别是对外地整车生产企业为二类底盘配发整车合格证等违规行为的处理;质监部门将加强对载重车辆生产企业和有关机动车辆检测机构的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