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端猜疑险酿命案梁某再次被判入监


  因自己两次被判刑入狱,梁某便胡乱猜疑并伺机报复村里的一群众。近日,被告人梁某被平南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家在平南县上渡镇下石村的梁某,1993年、2000年因犯盗窃罪和故意伤害罪,两次进监狱服刑。2003年3月刑满释放后,梁某怀疑自己两次被判刑,一定是同村的梁某某报案,因而对梁某某怀恨在心,并准备了一条3米多长一头扎有尖铁的长竹竿放在家中,伺机报复对方。

  2007年4月17日上午9时许,梁某在村里梁×永家门口遇见了“仇人”梁某某。梁某一边扬言要杀死梁某某,一边将梁某某推跌在地,用小刀戳对方的额部。后又跑回家中拿来事先准备好的绑有尖铁的竹竿,欲将梁某某捅死。幸被在场的群众强行阻拦制止,才没有酿成命案。经法医鉴定,梁某某的损伤为轻微伤。

  该院认为,被告人梁某的行为已触犯了刑律,构成了故意杀人罪(未遂)。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梁某犯故意杀人罪成立。梁某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罪执行完毕之后,在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就应当从重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