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有朝:田林县农村犯罪的成因及其对策


  农村的社会稳定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前提和保障。近几年来,广西田林县的农村犯罪呈逐年上升的趋势,严重影响了农村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针对农村犯罪的成因及其对策进行分析和研究,对于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步伐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现就田林县人民法院近三年来所受理的农村犯罪进行分析,从中找出农村犯罪的成因,并提出相应对策,以供大家参考。

  一、近三年农村犯罪的基本情况

  这里所述的农村犯罪是指作案地点在农村的犯罪。2004年至2006年,田林县人民法院受理刑事案件共452件685人,其中属农村犯罪案件共404件,占总案件数的89.39%, 犯罪人数共617人,占犯罪总人数的90.01%。

  二、农村犯罪的特点

  (一)侵犯财产犯罪所占比例最大。财产型案件共217件388人,分别占农村犯罪案件的53.71%和62.88%,,其中盗窃案件179件363人,分别占农村犯罪案件的44.31%和58.83%。

  (二)农村犯罪呈逐年上升趋势。2004年121件,2005年127件,同比上升4.96个百分点,2006年132件,同比上升3.94个百分点。

  (三)中、青年犯罪突出。在审结的404件农村犯罪案件中,18—25岁的罪犯有227人,占农村犯罪总人数的36.79%,26—45岁的304人,占农村犯罪人数的49.27%。中、青年犯罪共占农村犯罪人数的86.06%。

  (四)文化水平偏低。被判处刑罚的617名农村罪犯中,高中以上文化为13人,占2.11%,初中文化为132人,占21.39%,小学以下文化472人(其中文盲76人),占76.50%。

  (五)盗窃牛马犯罪突出。在盗窃案件中,盗窃牛马犯罪占比例最大,共121件,占盗窃案件的67.6%,占农村犯罪案件的29.95%。

  (六)流动人口作案比例较大。2004年至2006年,属农村犯罪的流动人口作案共82件,占农村犯罪的20.30%。这些流动人口主要是来自相邻的云南的富宁、广南、贵州的册享、望漠和本市的隆林、西林、凌云、乐业、右江区等县份来务工的农民。

  二、原因

  (一)文化素质低,经济落后。这是田林县农村犯罪的主要原因。田林县位于广西西北部,这里高山多、平地少,大部分农村的地理位置偏僻,自然环境恶劣,交通不便。年长一代的农民,由于历史原因造成文化素质低,思想顽固而保守,因此经济比较困难。另外,在2004年以前,学校仍然收取学生的各种费用,实际上义务教育并没有真正落到实处。因此,各所学校的学生辍学现象非常严重,年轻一代的农民受到文化教育极少,文化素质低下的现象普遍存在。另外,从整体来看,田林的经济发展很不平衡,特别是城镇与乡村的经济发展差距很大,大部份农村农民的收入还很低。一部分有文化的农民,用自己的聪明才智,通过合法手段,发家致富,过上富裕生活。而另一部分农民特别是没有文化的农民,也萌发了发财的心理,但又没有办法通过合法的渠道生财,于是就抱着“人无横财不富,马无夜草不肥”的歪理信条,去“发家致富”,最后走向犯罪的道路。
总之,农村文化素质低、经济发展慢与城镇快速经济发展形成了很大的反差,因此在实现自我利益时,往往采措施违背社会公德和违反法律的途径,以至走上邪路。2004年至2006年,田林县被判处刑罚的617名人犯中,小学以下文化共472人(其中文盲76人),所占比例达76.50%。

  (二)法制教育和法制宣传跟不上。这是田林农村犯罪的次要原因。多年来,田林农村的法制教育和法制宣传工作还不适应农村社会发展的需要,很多的农民对法律法规不了解,不懂法的现象非常严重,农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非常淡薄,这对农民本身守法和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产生了很大的障碍,甚至由于不知法而不自觉地滑入歧途,坠入犯罪深渊。

  (三)地域面积广,人口分散,防范难度大。田林县地处桂西北,面积5577平方公里,是广西面积最大的县份,但人口仅仅23万。由于地广人稀,人口分散,山高路远,治安防范工作难度很大。尤其是农村,由于防范工作比较困难,因此给犯罪分子有作案可乘之机。

  (四)农民防范意识不强。田林县地广人稀,而农民的防范意识比较低,普遍把牛马放牧于野外,这就给犯罪分子有作案的可乘之机。在以上三年的盗窃案件中,盗窃牛马犯罪占比例最大,共121件,占盗窃案件的67.6%,占农村犯罪案件的29.95%。

  (五)农村基层组织作用不大,对预防和控制犯罪的发生缺乏能力。农村基层组织本应作为防范整治农村犯罪的第一道防线,至少应具备有将大部分的犯罪消灭在萌芽状态的能力。但是长期以来,一部分村民委员会组织软弱涣散,村干部责任心不强,或缺乏做好群众思想工作和解决纠纷的基本素质,对群众中发生的矛盾纠纷不及时处理,让矛盾激化而引发为刑事案件。比如故意伤害这类案件,就是由于基层组织不及时把纠纷和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而引发的。

  (六)流动人员管理比较混乱。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经济交往的增多,流动人口不断涌入田林县内。特别是田林的山地多,林地开发需要大量的农民工,因此,相邻的云南、贵州等省以及本市相邻的县份的民工涌入田林比较多。但是,多年来,田林县针对不断涌入的流动人口,没有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进行管理。这些流动人员多数是为了经济利益而来,但到了田林后,一部分农民由于不能通过合法途径实现自己的利益,从而抱着作案后“逃之夭夭”的思想,铤而走险,走上犯罪道路。而一部分流动人口,借着相邻田林的地理优势,时而趁农民放牧野外之机作案,一但作案得逞就逃出田林境外销脏。

  三、对策

  笔者认为,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与加强农村治安综合治理相结合是扼制农村犯罪最有效的途径。具体要做到“五个结合”:

  (一)发展农村经济与提高农民文化水平相结合。党委和政府要把发展农村经济与提高农民文化水平结合起来,在发展农村经济的同时,采取各种措施,切实加强农村农民的文化教育,提高农民的文化素质。第一,党委、政府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大力发展农村经济。第二,加大减轻农村农民的各种负担的力度,把普及义务教育工作落到实处,保障贫困农民的子女享有受教育的权利,不断提高他们的文化水平;第三,加强对农村成年人的文化教育,如采取上夜校、培训班等方式,提高农民的文化素质,丰富他们的现代科学文化知识,消除落后的思想影响。通过全面提高农村农民的文化水平,以达到全面发展农村经济的目标,从而解决农村贫穷与富裕、落后与进步之间的矛盾,消除农村与城镇经济文化差距,从源头上扼制农村刑事犯罪的发生。

  (二)加强精神文明建设与法制教育相结合。党委和政府要贯彻“以德治国”的思想,加强农村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对农村农民进行“四有”教育,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积极健康向上的文化娱乐活动,提高农村群众的思想道德素质,倡导中华民族高尚的传统美德;针对农村农民不学法、不懂法的严重现状,党委、政府要制定出全县农村法制教育的总体规划和具体措施,并把规划和措施真正落到实处。在开展各种文化娱乐活动时,要注意与法制宣传教育结合起来,让法律知识和法制观念渗透到文化娱乐活动之中,提高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让农民群众自觉遵守法律,并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三)强化打击力度与加强治安防范相结合。一方面,司法机关要持之以恒地贯彻“从重从快”的方针,经常开展针对农村犯罪的专项打击活动,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农村犯罪活动,以便有效地制止和预防各类刑事案件的发生;另一方面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出切实有效的治安防范措施,特别是要帮助农村群众提高治安防范能力和防范意识,消除犯罪分子作案的可乘之机。  

  (四)深化农村改革与严管外来人口相结合。改革农村、开放农村,是农村经济发展的出路。但在全面开放农村的同时,要严格管理好外来人口。公安机关要制定出管理外来人口的措施,限制外来人口的准入和准出;农村基层组织要发挥其作用,管理本辖区的外来人口,注意观察外来人员的思想和行为动向,发现问题要及时汇报,及时解决。

  (五)司法机关职能作用与基层组织职能作用相结合。人民法院要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加强涉农案件的立案、审判和执行工作,加强对人民调解组织的指导和支持,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同时,要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在农村社会治安治理的作用。政府应根据本辖区内各行政村的实际情况,加强对村委会干部的法律知识培训,提高村干部的法律素质;村委会要对婚姻、家庭、相邻等容易引发刑事案件的纠纷进行及时处理,尽可能把纠纷和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

   (供稿:田林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