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林:刚柔相济执行 提高工作效能


该院执行法官文明执法拆除现场


   2007年5月10日,上林法院加大执行力度,对申请执行人吴少雄与被执行人覃可云相邻纠纷一案强制执行,拆除了被执行人覃可云的“[”字形三面墙。

   该院执行局在执行过程中,曾多次动员被执行人覃可云自动履行拆除,但发现被执行人覃可云对抗情绪较大,且其母扬言要在被拆除的“[”字形三面墙处睡觉以对抗法院的执行。为尽可能减少社会不合谐因素,增加和谐因素,该院及时调整执行力量,由主管执行工作的覃宏环副院长统一布署指挥,对执行小组作了合理科学分工,要求重调解说服,少用强制措施,尽量避免暴力冲突。该院执行法官在拆除过程中,同时对被执行人进行了析理说法、耐心劝导,有效地化解了被执行人的抵触情绪,避免了暴力抗法情形的发生,顺利完成了拆除工作,案件得以执结。该院这种以人为本、刚柔相济的执行方式确实转变了工作作风,提高了工作效能。

 
撰稿:(供稿:广西上林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