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府废止“红头文件”564件


  记者5月14日从南宁市法制办获悉,经过半年多的全面清理,南宁市决定废止“红头文件”564件,保留304件,修改11件。

  据调查发现,近年来,南宁市各级政府和部门在制定规范性文件工作中,不少都存在内容随意、缺乏可操作性、文件过多过滥等问题;有的还利用制定规范性文件扩大本地本部门的职权,违法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影响了行政执法的公正性和统一性。 

  据介绍,为解决“红头文件”违法、不规范等问题,按自治区政府的统一要求,从2006年7月开始,南宁市政府部署开展了“规范性文件规范年”活动,对市政府及各部门、各县区政府历年来所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一次全面清理。

  经过清理,继续保留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共304件,约占清理文件总数的34%。

  修订的规范性文件共有11件,约占清理总数的2%。这些文件的主要内容是适当的,但其中个别内容与现行法律、法规或规章不一致,或者已过时,或形式上不符合规范性文件要求,予以修订。

  此外,废止和失效的规范性文件共564件,约占清理文件总数的64%。记者了解到,废止或失效的原因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部分规范性文件被新颁布的法律、法规或规章及政策措施取替;二是部分规范性文件内容与现行法规、规章相冲突;三是有些规范性文件的内容具有阶段性,过时自然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