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要成为“德政工程”


  今年开始,全区100%的行政村全部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积极稳妥全面推进创建工作,到2015年“五五”普法结束时全区100%的行政村达到“民主法治示范村”的考评指导标准。这是记者于5月11日在防城港东兴市召开的全区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现场经验交流会上获悉的。会议还表彰了贺州市钟山县荷塘村、防城港市港口区企沙镇炮台村等19个获得“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称号的行政村。

  目前全区“民主法治示范村”的创建面达78.76%,有19个村先后获得“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称号,502个村获得全区“民主法治示范村”称号。为加大创建力度,会议强调今后一段时期内,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工作要在五个方面取得突破:基层组织建设要得到明显加强;“四民主、两公开”工作要得到具体落实;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有新的进展;法律服务、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和综合治理工作要得到加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为实现这个预定目标,会议要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内,必须加大力度、拓宽范围、创新方法、注重实效,积极稳妥全面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持续、深入发展。首先,要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高度、从维护农村社会秩序稳定的工作大局中认识创建工作的紧迫性。其次,各级司法、民政部门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切实推进创建活动持续深入发展。其三,要突出重点,讲求实效,确保创建工作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注重分析农村改革发展中存在的困难,集中力量解决一些群众关心的焦点、热点、难点问题,使创建工作成为“民心工程”和“德政工程”。同时,要加强部门间的协作,整合资源,创新方法,为进一步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工作创造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