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零售业餐饮业返券促销陷阱

广西消费者协会发布2007年第一号消费提示

  2月28日,针对我区商业零售业和餐饮业各种促销活动存在的问题,广西消费者协会发布了2007年第一号消费提示。
  

  模糊宣传陷阱。一些商场、饭店在宣传时标称“满200返300”或“满100减40、50”等,但特例商品、高档化妆品、酒水、饮料等不参加活动,在宣传时不加标注或以小字标称,以诱使消费者参与购物。

  折扣陷阱。如:满100返100,但商品标价是99、199、299等,只差1元无法获得应得返券或抵减,消费者只好再次消费,极易诱发消费者非理性购物行为。

  凑齐差价陷阱。提高小额商品价格,使消费者难于找到合适的差额商品,购物过程变成斗智过程。

  返券使用陷阱。在返券的时间、空间上,给消费者设置种种限制,如:返券只限在一定区域内使用,不同额度的返券,只能在返券额度相同的商品类别中使用;所得返券一次只能使用一张,返券节假日、晚餐不能使用;购买酒水时不能使用等。

  返券程序陷阱。不同楼层购物,返券需分别排队。消费者为凑齐返券,不得不在商场内往返奔波、循环购物,耗费大量时间和精力。

  规避责任陷阱。有些商家借口返券商品属低价处理商品,拒绝承担其应尽的“三包”义务;有些商家则提出种种条件限制消费者退换货。

  广西消费者协会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物和接受服务时应科学、合理消费,自觉抵制商场和餐饮业的各类返券促销活动,避免落入循环消费的陷阱,徒增自己的消费压力和不必要的消费支出。同时,广西消费者协会呼吁经营者要诚信经营,杜绝使用各种虚假促销活动,促进我区经济健康、良性、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