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桂领袖肖像当招牌违反法律


  今天,有一位桂林市民反映,临桂县一家安装工程公司居然用国家领导人的肖像做起了招牌,今天下午,桂林市工商部门就对这家店铺进行了查处。

  在临桂县桂康新城鸿湖园,这家名为加得梯艺银光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的铺面上方,挂着一块前国家领导人会见的大招牌,虽然上面写着“公益宣传”几个大字,但广告中也同时打上了自己公司的名称。店铺老板说,他打这个广告的初衷不是为了宣传自己。

  【同期:店铺负责人  黄仁忠: 我懂得伟人像是不能做广告宣传的,我只是想用它(伟人像)用作公益的形式让人家了解一下,我并不是拿来做宣传广告。】

  店铺老板说,他只是想让人们了解一下历史,并用伟人来激励自己认真做事。虽然老板如此解释,但《广告法》规定,广告不得使用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不得使用国家领导人的肖像做广告。

  【同期:桂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秀峰分局执法人员:  广告是违法广告,处罚还要等我们调查之后,现在还不能说是什么处罚。基本定性就是属于违法广告,至于适用那条法律处罚(还要调查后定)。拆下来是肯定要拆下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