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县法院推出保障案件质量新举措


  1月12日,广西横县法院召集业务庭室负责人就王某与蒋某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纠纷案等几件疑难案件进行讨论。这是该院今年为贯彻落实最高院肖扬院长在第七次全国民事审判工作会议上提出的“努力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民事审判制度”重要讲话,确保案件质量而推出的一项新举措――庭长会议讨论案件制度。

  该院近年来狠抓案件质量,先后推出裁判文书“三长”负责制、案件质量月通报制度等有力举措,民商事审判2005、2006年连续两年实现零改判、零发回重审。为了进一步提高民商案件质量,该院规定,从2007年1月1日开始,凡是判决的民商事案件,首先由合议庭评议或庭务会议讨论,再提交民一、民二及各法庭庭长会议讨论,如庭长会议讨论意见与合议庭或庭务会议意见不一致的,由合议庭复议,经复议合议庭意见与庭务会议讨论意见仍不一致的,再提交审委会讨论决定。

  横县法院推出的这项制度,重点是规范审判管理,增加判决透明度,严防徇私枉法,刹住说情送礼的歪风,以达到提高案件质量,树立法官秉公办案、清正廉洁形象的目的。实行这项制度以来,广大审判人员普遍反映较好,认为通过“精英”集中把关的形式,判决结案的案件程序上、事实上会更正确、准确,更利于促使当事人服判息诉,实现案结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