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用伟人像作广告自称“公益”


  临桂县一家广告制作公司为给新年增添喜庆气氛想出一个“新招”:用伟人画像制作了一幅彩色大幅广告牌挂在铺面上方。这个招数虽有创意,却是违反广告法规的。1月10日下午,桂林工商执法人员接到举报后赶去进行查处。

  临桂县城一居民向本报桂林新闻热线反映说,上月底,他在该县桂康新城内散步时,看到一家广告制作公司铺面的上方挂着一幅巨大的彩色广告牌,上面竟然有两幅党和国家领导人画像,下面写着“为人民服务”,并标明了这家广告公司的名称。更好笑的是,广告牌上还写着“公益广告”字样。

  1月10日下午,记者闻讯赶到现场查看,并向桂林工商部门进行反映。工商执法人员随即赶到现场调查。公司老板黄某拿出一本《培训合格证书》说,他参加过广告法规的专门培训,知道用伟人画像做商业广告是违法的。这广告牌上没有写公司的广告词,不是商业广告而是公益广告。这个广告是去年12月挂上的,主要是为了增添新年的喜庆气氛,同时也是为了教育年轻人,让更多人了解已故党和国家领导人的形象。

  工商执法人员告诉记者,他们初步认定这是个违法广告,肯定要拆除。发布户外广告必须经过工商部门的审批,但黄某擅自发布广告,而且,虽然上面标明“公益广告”字样,但广告内容带有商业性质,已涉嫌违法。工商人员表示,他们将按程序进行处理,并作出处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