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兰县民警动员嫌疑人回乡自首


  东兰县大同乡和龙村青年覃某盗窃后潜逃他乡,公安民警不厌其烦一次次到覃家,耐心做覃某家属的思想工作,让其规劝覃某主动投案。在政策感召及真情感化之下,嫌疑人覃某于1月7日返回家乡,到当地派出所投案自首。

  2005年6月23日,覃某邀上一个朋友潜入同村新圩屯韦某家,偷得1900元现金后两人均分。同年7月29日下午,覃某趁大同乡供销社宿舍楼无人之机,又与同伙窜入三楼一职工宿舍盗走一部新手机,两人共用。案发不久,覃某的同伙被当地派出所抓获,覃某畏罪潜逃,一直躲在广东打工。

  2006年4月底,大同派出所新任所领导梁东任在下乡时了解到,嫌疑人覃某虽不断变换打工地点,但一直与家里保持联系。于是梁东任多次与民警到覃家,向其家属说理说法,陈述利害,要求其配合公安机关敦促覃某回家自首。了解有关政策后,覃某的家属设法与覃某取得联系,动员其投案自首。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嫌疑人覃某终于返回家乡投案自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