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县法院“三个坚持”创新调解模式


  广西横县法院把强化诉讼调解功能作为践行“司法为民”的重要途径,不断创新调解工作模式,加大诉讼调解力度,以“三个坚持”为原则积极化解纠纷,尽力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1至11月全院审结民商事案1202件,调解结案973件,调解结案率81%。

  一是坚持“三个原则”,依法规范调解。即坚持自愿原则,防止硬性调解;坚持合法原则,强化对民事主体合法权益的平等保护;坚持“事实清楚、分清是非”原则,不搞“和稀泥”、“各打五十大板”式调解。二是坚持“三个结合”,巩固和扩大调解效果。即坚持立案前调解和立案后调解相结合,坚持庭前调解和庭审调解相结合;坚持人民调解和诉讼调解相结合,将调解工作贯穿于民事诉讼的全过程和各个不同诉讼阶段。三是坚持找准“三个切入点”,依法公正调解。即坚持找准案件争议焦点,坚持选准案件矛盾转化的交叉点,坚持把握法理与情理的融合点,做到明之以法、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使调解协议合法合理合情。该院将这些方法运用于婚姻家庭、“三养”案件、损害赔偿、邻里纠纷等案件中,而且大胆用于调解难度大的医患纠纷、劳动争议等案件,通过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努力提高调解成功率和协议履行率,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