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县法院坚持“涉农案件五个加强”为新农村建设助力


  今年以来,横县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科学发展观,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工作指导方针,进一步提高对涉农案件审判工作力度,通过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加强涉农案件的立案、审判和执行工作力度。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各类涉农纠纷案件,依法及时立案,尽量做到当日立案,及时移送,今年1至10月份共立涉农案825件;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对符合缓、减、免交诉讼费用条件并提出相应申请的农民当事人,准许其缓、减、免交诉讼费用,今年以来共为农民当事人依法缓、减、免诉讼费 8.35万元;指定业务水平高、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审判人员负责审理涉农案件,对已生效进入执行程序的涉农案件,穷尽一切执行手段来保障对胜诉农民的合法权益尽快得以实现,共审结涉农案676件,立案执行601件,执结462件;

  二是加强涉农案件审理指导宣传力度。对涉农案件尚在审理过程中的上访人员,及时解释告知其继续参加诉讼;同时针对农民当事人法律意识不强、诉讼权利义务行使不恰当的实际情况,加强涉农案件诉讼指导工作,为涉农案件当事人正确行使诉讼权利,合理实施诉讼行为提供帮助。今年以来共公开接访5次,为农村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帮助95人次;

  三是加强涉农案件审判监督力度。对符合法定再审条件的申诉或当事人再请再审的涉农案件,及时依法地启动再审程序。今年以来,共审理涉农再审案件6件,通过公开听证和公开审判,增加审判工作透明度,维护了涉农案件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及其他合法权益;

  四是加大涉农民商事纠纷的调解力度。坚持将诉讼调解贯穿案件审理的全过程,结合实际采取措施,尽可能促使当事人达成调解,减少对抗、定纷止争,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当地、在基层,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今年以来,该院调结案件661件,调解率78%,其中80%的案件属于涉农案件;同时,在当地党委领导、人大监督和政府、村民自治组织的支持、配合下,做好服判息诉工作,案件涉诉上访率下降近三成;

  五是加大涉农案件质量评查力度。强化事后监督,对已审结、执结的涉农案件由审监庭统一集中进行案件评查,但对提高案件质量,及时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重点将审理过程中是否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和执行阶段所采取的执行措施方法是否恰当等纳入案件质量评查范畴,并及时提出评查建议。今年1-10月份,共评查案件1015件,属一类案件1005件,案件优良率99.01%,经评查的案件,当事人无反复申诉、上访现象,有力地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广西横县法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