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县:法官情系库区移民


                       

 图为法官给村民解释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情景。

  横县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的作用,利用办案途中宣传法律和政策,在办案同时为村民排扰解难,用行动实践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11月9日,该院立案庭法官驱车前往横县陶圩镇川曲村送达被告商昌同等人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的应诉通知书等有关法律文书时,该村村民见到法院的警车,便围过来咨询中央有关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经了解,该村属于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村屯,但对中央这一政策了解不是十分全面。该院法官得知这一情况后,耐心细致地回答了村民的问题,同时强调国务院水库移民后期政策,是为了帮助水库移民脱贫致富,促进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经济社会发展,其扶持范围为大中型水库的农村移民,其中2006年6月30日前搬迁的水库移民为现状人口,2006年7月1日以后搬迁的水库移民为原迁人口,中央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2006年6月30日前搬迁的水库移民现状人口一次核定,不再调整,其扶持标准是对纳入扶持范围的移民每人每年补助600元;扶持期限为对2006年6月30日前搬迁的纳入扶持范围的移民,自2006年7月1日起再扶持20年;对2006年7月1日以后搬迁的纳入扶持范围的村民,从其完成搬迁之日起扶持20年等有关政策,村民们对法官们的细致解释表示欢迎,纷纷称赞法官们是为人民排扰解难的好公仆。(广西横县法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