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制度化法制化整治“五乱”


  加快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卫生保健制度。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积极实施“城乡清洁工程”。
  ——摘自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报告

  

  “三会一节”期间,南宁市容环境优美整洁,给中外嘉宾和市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城市的档次和品位得到了极大提高。11月23日记者走访南宁,发现该市为了让文明现象延续保持,使城乡天天清洁,通过制度化、法制化推进“城乡清洁工程”深入开展,即建立制度,堵疏结合,管罚结合,坚持彻底整治“五乱”,形成了长效机制。

  摊点乱摆是市民反映强烈的重点、难点问题,对此,南宁市一方面将不定期集中地采取统一行动,分三步对违法、违章的经营户进行处理:第一次警告整改,第二次严厉处罚,第三次吊销营业执照。各县(区)、开发区管委会对已经收取占道经营费用的摊点进行清退,不允许出现反弹和回潮现象。另一方面,从经济发展和群众生活需要出发,在确保不影响交通、市容的前提下,因地制宜选择适宜长期经营的场所作为摆卖区试点,引导经营户入场经营,方便集中管理。

  对车辆乱停现象,则从严把好审批关,杜绝严重影响市容市貌、市民出行、市政公用设施正常使用的车辆静态停放点的设置审批,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人行道车辆静态停放管理市场化运作。

  对垃圾乱扔现象,则加大环卫保洁力度,推行道路扫保作业等级管理,实行动态扫保作业,并加大宣传工作,提倡市民自我约束。

  对广告乱贴现象,坚持从源头上加大打击和查处力度,依法从重处理雇用、指使他人实施违法行为者。

  对工地乱现象,实行工程招投标一票否决制:凡施工方案中没有明确文明施工管理及措施的,施工单位不得中标;中标后在施工过程中不按照施工方案组织文明施工的,要立即停工整改直至符合要求,否则记入不良信用档案。并将利用先进的科技手段,在全市建筑工地中推行全程监控系统,及时管理施工中的建筑渣土。

  在加大管理和引导工作的同时,南宁市还于11月22日发布了《关于开展“城乡清洁工程”全面治理“五乱”行为的通告》,对“五乱”行为制定了处罚额度。在街道、广场等公共场所无证摆卖的将处以200元以下罚款;市民随地吐痰、便溺的,处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指使、雇佣(请)他人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的,处以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泥头车”造成城市污染的,将按被污染道路面积处以每平方米15元以上40元以下罚款……“五乱”违法者要“掏口袋”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

  编辑点评:制度化法制化好

  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报告提出,要积极实施“城乡清洁工程”。实施好这一工程是城乡文明的重要标志,是改善居住环境、投资环境,提高生活质量的具体体现,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形成人与环境和谐发展的必然要求。因此,实施这一工程不能是一阵风,必须持之以恒,坚持不懈。

  实施“城乡清洁工程”必须行必责实,在提高认识的基础上形成制度化法制化。有制度才会有规范与约束,有法治才能进行规范和约束。南宁市为贯彻落实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精神,对“五乱”开出堵疏结合、管罚并重的特殊根治处方,一方面倡导良好的社会风气、生活习惯,另一方面抓典型公开处理、依法惩罚。这就让少数屡教不改的违法者心里发虚,让大多数爱护城市环境的市民扬眉吐气,促使“城乡清洁工程”走上制度化法制化的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