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货款三年辛酸泪 即时兑现喜极而泣


    5月25日下午,来自南宁市的李致(下称原告)从广西横县法院民二庭法官手中接过32000元“巨款”喜极而泣——那笔被广西某药业公司(下称被告)拖欠的浸泡自己近三年辛酸催讨泪水的货款这回终于有了着落,今后再不用劳心费神了!

    2003年9月15日,原被告订立合同约定,被告从原告处购买燃煤,每吨300元,原告负责送货上门。后原告如约陆续向被告供货,被告也陆续向原告支付了部分款项,但大部分货款没有按时结清,经双方结算,截至2005年9月16日,被告尚欠35695.1元货款没有支付给原告,此后原告多次上门催讨,但均无结果,原告遂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返还所欠货款35695.1元,支付利息4112元,并承担诉讼费用。

    横县法院于2006年4月10日受理该案。主办该案的民二庭法官接手后及时着手开展庭前相关准备工作,同时想方设法联系双方,了解各自对案件的态度,希望通过努力能够促成双方庭前调解。但事情却是一波三折,困难重重。首先,由于案件起诉之初被告方恰好变更投资主体,正在进行交接手续,故被告一开始干脆来个不理不睬,甚至避而不见法官;其次,原告方由于催款多次一无所获心里一直窝火,正想通过官司向对方讨还公道,态度更是强硬,坚决要求法院依法判决,双方互不相让,对立情绪异常强烈,似已不可调和。但办案人员没有气馁,具有丰富调解经验的邓法官考虑到被告方为初来横县投资的外商,刚刚接手公司事务,新来乍到,官司闹大了,对公司的信誉影响乃至以后的发展不好,同时,原告是南宁市人,来一趟横县不容易,另外,双方过去曾经有过良好合作,即使不能继续做生意场上的伙伴也没必要把关系闹僵,而如果双方能够互谅互让,妥善处理好关系说不定以后还能继续合作,无论是从减轻当事人讼累还是从和气生财及双方的长远角度着想,妥善解决、息事宁人都是最佳选择,调解应该是有基础的,也是可能的。正是基于以上多方考虑,法官多次不辞劳苦牺牲节假日和下班休息时间奔波于横县六景工业园、南宁市两地找双方做思想工作,不厌其烦地从法、理、情以及当事人不同的角度上耐心阐明调解结案对双方的好处。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连续多天的说法释理,双方深受法官认真负责、一心为当事人着想的工作精神所感动。被告方一改开始时不配合的态度,主动到庭和法官沟通,承认了欠原告货款的事实,表明了愿意调解的意向,并表示如果原告能够减免部分货款、不要求利息,情愿与原告达成调解协议并即时兑现清楚。饱尝追款辛酸苦楚的原告看到被告愿意调解并即时兑现,同时听了法官合法合理、耐心细致的分析,主动放弃部分诉讼请求,也表示了调解的意向。5月25日,双方在法官主持下达成了被告即时兑现原告货款32000元,原告放弃其余货款和利息请求并承担诉讼费的协议。一起“火药味”极浓的买卖官司在横县法官的努力调解下终于圆满解决。(文中姓名均为化名)(横县法院 季建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