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林法院依法维护妇女合法权益



 
   为切实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上林县法院在审理涉及妇女权益的婚姻家庭等民事案件中,实行优先立案、优先考虑妇女和子女的利益及案件快审、快结的原则,注意依法把好“六关”。


    一是充分运用法律手段保护妇女的人身权和财产权,依法制裁侵害妇女合法权益的行为;

    二是严格依照妇女保护法律、法规,审判涉及妇女的刑事案件和民事案件;

    三是对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妇女,成立救助组织,在审判中为其提供司法救助户;

    四是对违法犯罪的妇女,重视帮教组织,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

    五是同机关党委、工会、共青团等部门经常保持联系,共同做好离婚案件的调解工作及反对家庭暴力等工作;

    六是在子女抚养问题上,从有利于子女成长,确保儿童抚养权利出发,尽量确定由无过错妇女抚养,在财产分割上注意照顾女方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