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县法院:发挥审判职能 积极参与综治


    横县法院在履行审判职能的同时,认真贯彻执行“打防并举,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综治方针,全面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为建设“平安横县”,构建和谐社会,发挥了积极作用,作出了应有贡献。2002年以来,先后有5个集体和21人(次)获评区、市、县各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标兵)。
    该院抓综治工作主要做到六点: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每年都成立由院长任组长、副院长任副组长、各部门、法庭负责人为成员的综治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有详尽的工作方案,以增强自觉履行维护社会稳定的政治责任;二是认真落实领导责任制,结合双文明目标任务,将综治内容具体细化到责任状中,分解到各部门、各法庭、各干警,确保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落实;三是充分发挥各项审判职能,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斗争,依法调处民商事纠纷,慎重处理行政案件,强化执行力度,加强告诉申诉工作,建立便民诉讼制度,努力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四是加强预防和惩戒工作,建立健全各项管理机制,严禁干警参与“黄赌毒”,严查各种违法违纪现象,营造廉洁、文明、规范、有序的工作环境;五是大力开展安全单位创建活动,促进综合治理不断深入;六是加强对干警的法律业务培训,提高干警的司法能力和执法水平。同时,充分利用法院信息、简报、典型案例、审判研究等内部刊物及宣传栏、黑板报等形式,多方位、多渠道报道法院开展综合治理的动态和作法。另外,还积极参加综合治理宣传工作,广泛开展法律宣传、咨询活动,送法到机关、企业、学校和农村,利用电视、广播、报刊、杂志、互联网等载体,以案说法,宣传报道法院开展综合治理的举措和成效,扩大综合治理社会效果。

                                                     ( 季建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