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林法院刑庭离席审判彰显人文关怀


 
 
     依法惩罚和震慑犯罪是法律应有之义,而对犯罪嫌疑人施以人文关怀,体现出的是一种司法进步,更是法治文明的一种理性彰显。以人为本,注重人权保障,是法律人文关怀的内涵。上林法院高度重视人的权利和自由,把人文主义、人道主义、人本主义溶入到司法活动中。
 
    在3月1日开庭审理因土地纠纷伤人致死一案时,因被告人覃建宁年岁已高,且患耳疾多年,无法正常参加诉讼,庭审法官打破常规,让该被告人坐在离审判席最近处,且问话时离席附耳讯问,保障了被告人的知情权、诉讼权、尊重权。这些细微之处,体现了威严的司法活动中所具有的人文关怀精神。
 
    最近一些年,随着中国司法文明的进步,一些带有人性化的举措被相继推出来,比如审判犯罪嫌疑人时允许戴头罩、逮捕犯罪嫌疑人时不当着其家属的面、看守所里设“鸳鸯房”、死刑犯人执行前可以会见家属等。这些人性化的举措显现了中国司法的文明和进步,在某些方面是改善人权状况的一种具体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