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法治阳光普照新农村 为女干警创建个人健康档案


                       
——上林法院服务新农村建设新举措
   
    为方便群众诉讼,上林法院主动延伸服务职能。日前,上林法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石斌在法院大接访中递给来访当事人一张“法律服务联系卡”,引起了来访者的兴趣。上面有法庭、审判庭、执行局的受案范围,法院服务宗旨,法律咨询热线电话号码。石斌告诉来访者,这是上林农民兄弟称之为便民诉讼的“连心卡”,发送到辖区广大农民手中。农民如有法律纠纷,可直接拨打法律咨询热线电话,也可直接到当地法庭求助。
    该院在立案庭专门设置了便民诉讼“绿色通道”,将有关适用法律援助的种种情形和便利条件向当事人进行公示,公开承诺对涉及弱势群体的案件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同时简化缓交、减交及免交诉讼费用案件的审查、签批手续,保证让每一位有理无钱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打得赢官司。
    建立巡回立案、口头立案并存的多轨制立案方式,即大厅“一站式”立案,即受即立,让当事人“少跑腿”;特殊案件巡回立案,个别情况“替跑腿”;对文化程度较低,书写诉状确有困难的实行口头立案;对老弱病残等行动不便的,法官还可提供预约上门立案。安排了便民诉讼巡回审判车,对那些相邻关系、赡养关系等法律关系明确,但容量激化矛盾的纠纷案件,把庭直接开到村头、地头、炕头,邀请村干部开人民调解员参加调解,就地化解矛盾。
    群众利益无小事。对已经判决的案子坚决执结,就是对人民群众和对法律尊严的高度负责。尤其是对土地纠纷案件和涉老案件等“三农”案件更是优先灵活处理。近日,该院执行局受理一起已判决生效的抚养纠纷案,由于被执行人长期外出住址不详,经多方查找,才将执行通知书送达被执行人的父母。因被执行人不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经执行局强制执行,被执行人已履行前期抚养费。因该案属分期分批履行的执行案件,根据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会议精神,属分批分期履行的案件,申请执行人申请时只能执行到申请时的当月,未到期的待超过期限被执行人没有履行的,再由申请执行人申请强制执行。由于被执行人又不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06年1月19日再向该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执行从2005年5月至2006年1月的抚养费。该院于2006年2月6日作出裁定,继续提取被执行人的工资收入每月475元,时间从2006年2月至2006年5月止。鉴于案件的特殊性及考虑到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的麻烦,经讨论决定:对于该案,从2006年6月以后,申请执行人不再办理申请执行有关手续,直接从被执行人在农行上林县支行的工资收入中每月提取200元转至该院执行专户,申请执行人可不定期到法院领取已提取的执行款。该院执行局为落实便民服务大胆开放创新,打破南宁市中院分期申请的做法,同时对陈旧的执行理念和执行方式进行了新的探索及改进。(杨莉梅)
 
 
又讯:
上林法院为女干警创建个人健康档案 
 
    上林法院坚持以人为本,从关心女干警生活、情系女干警健康着手,创建个人健康档案库,有效激发了女干警的工作热情。
 
    上林县法院有13位女干警,该院每年“三八”节都组织她们进行一次身体检查,并为每位女干警创建、完善女干警的个人健康档案,,对女干警的身体情况及时了解,及时掌握,做到有病早治疗,无病早预防。(钟  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