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林法院:四项举措加强队伍廉政建设


 
 
    上林县法院认真贯彻上级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法院司法能力建设,按照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要求,坚持从严治警,采取四项举措狠抓2006年队伍廉政建设工作:
 
    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一是要继续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的签订和实施;二是组织一次以典型案件为主要内容的警示教育活动;三是树立和宣传本单位的一个勤政廉政典型;四是结合法院工作实际,继续抓好《法官法》等材料的学习,年内搞好一次规范法官行为知识竞赛。
   
    二、规范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
 
    该院要求全体干警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的规定,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自觉遵守和做到“五个不许”、“十个不准”。
 
    三、筑牢法官“四不为”的惩防机制
 
    以建立健全反腐倡廉制度体系为目标,加强法院制度建设,充分发挥制度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中的保证作用。结合法院审判工作实际,不断加大教育力度,着力构筑法官“不愿为”的防范机制;加大查办案件力度,建立并强化“不敢为”的惩戒机制;把从严治院与法官待遇从优结合起来,积极探索“不必为”的保障机制,推进源头治理各项制度的改革和创新,解决滋生腐败的深层次问题,努力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章不循的行为。
 
    四、继续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力度
 
    以查办审判和执行工作中的违纪违法案件为重点,严肃查办利用审判权、执行权以权谋私、严重影响法院公信度和权威性的行为。同时,以解决群众反映突出问题为重点,严肃查办滥用职权、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把严格依纪依法办案的要求,贯穿到立案、审理、执行的各个环节。对违纪的干警,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给予批评教育,结合运用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等手段。与此同时,针对存在的问题建制堵漏,从源头上预防违纪案件的发生,增强查办案件的综合效果,发挥查办案件在治本方面的作用。做到有案必查,查必有果。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重视解决群众信访反映的问题,维护群众利益。加强监督检查,妥善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件的发生。